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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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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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語錄
[编辑] 共產黨文件
-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 《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 2002年11月14日通过
-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奮鬥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条 2002年11月14日通过
-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 2002年11月14日通过
[编辑] 歌颂
[编辑] 歌詞
- 共產黨他一心救中國。
- 《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 曹火星作詞作曲
- 共產黨,像太陽,照到哪裡哪裡亮。
- 《東方紅》 公木改詞
- 伟大的共产党领导我们继续长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1978年集体填词的歌词
- 党的光辉照我心。
- 《唱支山歌给党听》
- 党的恩情比那东海深。
- 民歌《洪湖水》
- 党啊,亲爱的妈妈!
- 《党啊,亲爱的妈妈》
- 毛主席啊共产党,抚育我们成长。
-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编辑] 敌对評論
以下部份評論中涉及的共匪、赤匪或匪是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國民黨及其他反共人士對中國共產黨的一種蔑稱。
- 中國目前最大之禍患,厥為赤匪。
- 《國民政府向國民會議提出剿滅赤匪報告案》,民國20年(1931年)5月12日
- 共產匪徒為了貪得無厭地建立它的獨裁政權,既然毫不猶豫地用刀劍和饑餓的方式,使中國大陸上億萬人民,不但剝削了自由,完全被其奴役,而且他們屢次公開地宣佈,只求其能實行共產主義,赤化世界,即使犧牲了中國大陸二分之一的人口,亦在所不惜的。
- 《共黨是人類最大的敵人》,蔣中正,民國50年(1961年)12月30日[2]
- 擊落共匪米格機,得獎金3000元
- 台灣版大富翁機會牌,以台灣1960年代的狀況為主
- 近二十餘年來,自由基地日益精實壯大,並不斷對大陸共產邪惡,展開政治作戰;反共復國大業,方期日新月盛,全國軍民、全黨同志,絕不可因余之不起,而懷憂喪志!
- 《總統蔣公遺囑》,蔣中正,民國64年(1975年)3月29日,《總統府公報》 (民國64年4月7日) 第2869號第2頁亦收
[编辑] 法律法規判例
- 單純窩藏共匪,應依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處斷。
- 中華民國《司法院院解字第4046號解釋》,民國37年(1948年)6月22日
- 本綱要依國務會議通過厲行全國總動員以戡平共匪叛亂如期實施憲政案及國家總動員法之規定,制定之。
- 《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實施綱要》第一條,民國36年(1947年)7月19日國民政府訂定發布,民國80年(1991年)5月17日行政院發布廢止
- 各重要地方在發現有共匪份子潛伏活動,企圖擾亂地方治安及其他不法行為者,當地衛戍司令部、保安司令部、防守司令部等或駐軍最高司令部,依據情報認為有實施郵、電抽查之必要時,應會同當地最高行政機關呈經隸屬之綏靖公署或剿匪總部層轉行政院核准後實施。
- 中華民國法律《戡亂時期郵電抽查條例》第二條,民國37年(1948年)12月制定,民國84年(1995年)1月廢止
- 本條例稱匪諜者,指懲治叛亂條例所稱之叛徒或與叛徒通謀勾結之人。
- 中華民國法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二條,民國39年(1950年)5月23日制定,同年6月13日公布,民國80年(1991年)5月24日廢止,同年6月3日公布
- 查悉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自日本投降後對中國國民政府在東三省(滿洲)恢復中國主權之努力,始終橫加阻撓,並以軍事及經濟上之援助給予中國共産黨以反叛中國國民政府,[……]
-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五〇五》,1952年2月1日
- 舉行慶祝會時應講演孔子言行,尊師意義,闡揚固有道德,並揭發共匪在大陸摧殘倫理及文化之暴行。
- 《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教育團體慶祝孔子誕辰及教師節辦法》第三條,教育部民國41年(1952年)9月2日訂定發布,民國86年(1997年)1月15日廢止
- 戡亂時期為肅清煙毒,防止共匪毒化,貫澈禁政,制定本條例。
- 中華民國法律《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第一條,民國44年(1955年)5月27日制定,同年6月3日公布,民國81年(1992年)改名《肅清煙毒條例]》以來停稱共匪。
- 戰地公務人員之選派,如適用法定資格有困難時,得由戰地最高行政長官斟酌該管地區實際情形,並按職務上必要之學識、經驗、才能、體力等標準,就左列各款人員選派之:
四、陷留匪區之我方忠貞人員。- 中華民國法律《戰地公務人員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民國44年(1955年)5月27日制定,同年6月9日公布,民國91年(2002年)廢止
- 惟照當前情勢言之我大陸全部陷匪不僅國家政權推行不及而且鐵幕低垂對外音信封鎖交通斷絕
- 中華民國《司法院釋字第72號解釋》(民國46年(1957年)1月23日)附件行政院函[3]
- 本條例所稱之陷區股東,係指在臺公司,淪陷匪區持有記名股票不能行使股權之股東。
- 中華民國法律《戡亂時期在臺公司陷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民國53年(1964年)版
- 概自大陸淪陷,共匪倒行逆施,無所不至,人民憔悴於虐政,殊鮮意思之自由。
- 中華民國《司法院釋字第129號解釋》(民國59年(1970年)10月30日)大法官林紀東不同意見書
- 為加強對匪經濟作戰,禁止匪偽物品進口,特參酌海關緝私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並依國家總動員法第十九條訂定本辦法。
- 《取締匪偽物品辦法》,行政院民國63年(1974年)2月4日發布,民國78年(1989年)7月24日廢止
- 為促使共匪、附匪及叛亂分子迷途知返,覺悟來歸,特訂定本辦法。
- 《戡亂時期共匪、附匪及叛亂分子自首辦法》第一條,國防部民國65年(1976年)發布,民國79年(1990年)廢止[4]
- 茲我國大陸領土雖因一時為共匪所竊據,而使國家統治權在實際行使上發生部分之困難,司法權之運作亦因此有其事實上之窒礙,但其仍屬固有之疆域,其上之人民仍屬國家之構成員,自不能以其暫時之淪陷而變更其法律上之地位。
- 按肅清煙毒之終局目的,乃在於確保我國民主法治國家不受共匪侵犯,而人民基本自由權利得以獲得保障。
- 中華民國《司法院釋字第194號解釋》(民國74年(1985年)3月22日)抄民國72年(1983年)9月12日黃樹明聲請函
- 結合全球中國人,動員一切精神、物質力量,全力支援大陸民主運動,反抗中共暴政。
- 《支援大陸民主運動措施》第一條,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民國78年(1989年)6月15日因應六四事件
- 你是共匪哦!你是胡錦濤哦!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351號民事判決(民國100年(2011年)8月18日),記載此案被告林和雄,以台語辱罵原告林鈖田之公然侮辱。
[编辑] 歌詞
- 我們要消滅共匪,[……]
- 《我愛中華》 林君長作詞 成介中作曲[6]
- 我們是反共中堅,[……]
- 《警備之歌》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歌
[编辑] 註釋
- ↑ 中正文教基金會:軍人魂
- ↑ 中正文教基金會:共黨是人類最大的敵人
- ↑ 原文沒有標點。
- ↑ 臺灣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
-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判解函釋
- ↑ 此句已經不再流行。作詞作曲者資料依據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會員歌曲查詢資料。
- ↑ 此句原作「消滅朱毛,殺漢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