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鼓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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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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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本章所说的“道”,都是指实存意义的道。末句所说的“天法道,道法自然”,乃是指效法实存之“道”所呈现的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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