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刘淑仪

维基语录,自由的名人名言录

叶刘淑仪(1950年8月24日),现为汇贤智库及新民党主席和香港立法会议员,曾担任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处长和保安局局长。

语录[编辑]

  • “放长只眼睇啦各位,叶局长系无呃你地架!”
    • 推行香港基本法23条时对市民的回应。(2002年11月11日)
  • “涂议员情绪太激动,又唔守规矩,又冇礼貌,我唔会再答佢问题!”
    • 在立法会草案委员会会议席上对涂谨申议员的问题的回应。(2003年6月24日)
      • 叶刘淑仪由于拒绝回应立法会议员余若薇质疑政府说在办公时间以外找法官签手令是误导公众,而被另一议员涂谨申批评其为“骗子”后,叶刘淑仪即时作出此回应。
  • “唔排除有好多市民,受到近日大量宣传鼓励佢?参加游行?影响,我有个朋友就收到超过一百个呢?电邮。”
  • “市民当日放假,有?人当系一种活动咁去参加。所以,唔好以为上街就系一定反对二十三条,或视为对政府一种施压工具!”
  • “你可以话急,但一样可以话我们好有效率!”
    • 叶刘淑仪出席扑灭罪行委员会会议后回应记者提问时的回应。(2003年6月28日)
      • 有人批评立法过急
  • “唔通的士司机、酒楼侍应、麦当劳服务员会〔就二十三条草案〕逐条同我讨论?草案都系专家去睇;好似立法会议员、法律界同埋学者。”
    • 叶刘淑仪在立法会中,否定社会人士的建议, 认为政府无须给予公众更多时间讨讨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草案。(2002年9月26日)
  • “看事物必须要全面,不可只看示威或提出诉讼人的声音,令其他人受影响。”
    • (1999年5月24日)
  • “传媒一方面说维护人权自由,另一方面又包办了审讯、法庭的角色负责检椌、自行裁决,就像是《动物农庄》的小猪‘拿破仑’。”
    • (2000年10月7日)
  • “香港有很多游行示威,有人拿外国例子如芬兰、冰岛、昆士兰比,根本没意思,各位工商界人士去过北欧,都知道这些地方半年黑漆漆,没人会游行,夏天天气好,也不会去游行咁无聊,个个去晒太阳。”
    • (2000年12月1日)
  • “如果我连发型都捍卫唔到,又点捍卫香港治安?”
    • (2001年8月7日)
  • “你唔好笑啦……”
    • 在一个基本法23条宣传会上给香港大学生取笑其内容。(2003年)
  • “希特拉也是民主制度选举出来的”
  • “民主无专利,良心人人有”
  • “搅对抗系无前途”
  • “我谂叉颈可能系一种训练,最能够制服滋事分子”
    • 被问到有香港记者在北京采访时,遭“叉颈”和推撞有何看法。(200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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