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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住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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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住宅问题》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于1873年写成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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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蒲鲁东怎样解决住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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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引起报刊极大注意的所谓住宅缺乏现象,并不是说工人阶级一般总是住在恶劣的、拥挤的、不卫生的住宅中。这种住宅缺乏不是现代特有的现象;它甚至也不是现代无产阶级遭受的一种和以前一切被压迫阶级的痛苦不同的特有的痛苦;相反,它几乎是同等地伤害到一切时代的一切被压迫阶级。要消除这种住宅缺乏现象,只有一个方法:消灭统治阶级对劳动阶级的一切剥削和压迫。今天所说的住宅缺乏现象,是指本来就很恶劣的工人的居住条件因为人口突然涌进大城市而特别尖锐化;房租大幅度提高,每一所房屋里的住户愈加拥挤,有些人简直无法找到住所。这种住宅缺乏现象之所以引起人们的纷纷议论,只是因为它不只局限于工人阶级,而且也伤害到小资产阶级。
  • 我们现代大城市中的工人和一部分小资产阶级所遭遇的住宅缺乏现象,只是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出来的无数比较小的、次要的祸害之一。它并不是资本家把工人当做工人来剥削的直接后果。这种剥削才是社会革命力图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加以消灭的根本祸害。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石的正是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现代的社会制度使资本家有可能按照工人劳动力的价值来购买劳动力,迫使工人的劳动时间超过再生产偿付劳动力的价格所必需的时间,而从这个劳动力中榨取远远超过其价值的价值。这样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就在全部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阶级及其所豢养的奴仆(上至教皇和帝王,下至更夫等等)之间进行分配。至于这种分配怎样进行,这同我们毫不相干;但是有一点是无可怀疑的,凡是不劳动的人,只有靠这个剩余价值中通过某种方式落到他们手里的一份,才能够生活(参看马克思的“资本论”,那里第一次阐明了这一点)。
  • 由工人阶级生产出来并从他们那里无偿夺去的剩余价值在各个非劳动阶级中间的分配,是在极值得玩味的争吵和互相欺诈的情况下进行的:既然这种分配是通过买卖来实现,所以它的主要杠杆之一便是卖主欺骗买主,而这种欺骗现在在零售商业方面,特别是在大城市里,已经成为卖主维持生活的真正条件了。但是,小店主和面包店主在商品价格或质量方面欺骗工人时,并不是把工人当做有工人的特点的人来欺骗。相反地,只要某种平均的欺骗程度已经在某一地方成为社会通例,它过些时候就一定会在工资的相应提高中得到补偿。工人对小店主说来是买主,也就是现金或信用的所有者,所以完全不是以工人即劳动力出卖者身分出现的。尽管欺骗行为伤害工人和一切贫苦阶级比伤害社会的富有阶级厉害,但是欺骗行为并不是一种专门伤害工人的祸害,不是唯有工人阶级才遭受到的祸害。
  • 住宅缺乏现象也是这样。现代大城市的发展,使某些街区特别是市中心的地皮价值人为地提高起来,往往是大幅度地提高起来。原先建筑在这些地皮上的房屋,不但没有提高这种价值,反而降低了它,因为这种房屋已经不适合于改变了的条件;于是它们就被拆毁而改建别的房屋。首先遭到这种厄运的就是市中心的工人住宅,因为这些住宅的租价,甚至在住宅中挤得极满的时候,也永远不能超出或者最多也只能极缓慢地超出一定的最高限额。……结果工人从市中心被排挤到市郊;工人住宅以及一般小住宅都变得稀少和昂贵,而且往往是根本找不到,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建造昂贵住宅为建筑业提供了更有利得多的投机场所,而建造工人住宅只是一种例外。
  • 所以,这种住宅缺乏现象对工人的打击无疑要比对富裕阶级的打击沉重得多;但是这种情况正如小店主的欺骗一样,也根本不是一种单只压迫工人阶级的祸害,并且由于它损害了工人阶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和持续一定时间以后,也就必然会同样得到一定的经济上的补偿。
  • 在住宅问题上有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承租人和出租人或房主。前者想从后者那里买得住宅的暂时使用权;他有现金或信用,尽管他还必须按高利贷价格,即以额外房租形式向这个房主买到这种信用。这是一种单纯的商品买卖;这不是无产者和资产者之间,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交易。承租人——即使是一个工人——总是作为一个有钱的人来活动的;他或者应该事先卖出他特有的商品即劳动力,以便能用卖得的钱作为住宅使用权的买主来活动,或者应该有能力担保这个劳动力一定卖得出去。把劳动力卖给资本家所引起的那种特殊后果,在这里是完全没有的。资本家迫使买到手的劳动力首先再生产出它自己的价值,然后生产出在资本家阶级中间进行分配以前暂时保留在这个资本家手里的剩余价值。于是,在这里就产生出一些过剩价值;现有价值的总量就增加了。租赁交易时的情形则完全不同。出租人不论从承租人那里索去多少,这始终只是已经存在着的先前生产出来的价值的转让,而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占有的价值总量仍旧不变。一个工人,无论资本家偿付他的劳动时偿付得低于、高于或等于它的价值,反正他的劳动产品总是被人勒索去一部分;而承租人则只是在他不得不付出超过住宅价值的房租是才有这种遭遇。因此,企图把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与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关系等同起来,就是完全歪曲这种关系。相反,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两个公民之间的完全平常的商品交易,而这种交易是按照调节一般商品买卖以及“土地占有权”这一商品买卖的经济规律进行的。
  • 第一,这里忽略了一点,即房租不仅应该补偿房屋建筑费用的利息,而且还要补偿房屋修缮费用,滥账和欠租的平均额,以及由于住宅偶尔闲置而受的损失;最后,由于房屋年深月久就变得不能住人和丧失价值,所以房租应该每年抵销建筑房屋时所投资本的相当部分。[注 1]第二,这里还忽略了一点,即房租还应该补偿地皮价值增长额的利息,因而房租有一部分是由地租构成的。诚然,我们的蒲鲁东主义者立刻解释说,这种价值的增长是未经土地所有者干预而形成的,所以不应归他所有,而应该归社会所有;但是他却没有觉察到,他这样说实际上就是要求废除土地所有权。关于这点,我们现在不去多谈,因为这会使我们离题太远。最后,他没有觉察到,在这场交易中谈到的不是向房屋所有者购买房屋,而只是购买一定期限内的房屋使用权。
  • 蒲鲁东的全部学说,都是建立在从经济现实向法律空话的这种救命的跳跃上的。每当勇敢的蒲鲁东看不出各种现象间的经济联系时——这是他在一切重大问题上都要遇到的情况,——他就逃到法权领域中去求助于永恒公平。
  • 马克思正是从这个有决定意义的方面极其扼要而精确地描述了蒲鲁东主义,在这之后过了五年居然还有人用德文把这种谬论刊印出来,这难道是可以设想的吗?这全部胡说是什么意思呢?无非是支配现代社会的经济规律所产生的实际后果侮辱了作者的法权感,而作者却虔诚地希望这种情形能够改变,灾祸能够消除。——是啊,癞蛤蟆如果有了尾巴,就不再是癞蛤蟆了!难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是“渗透着法权观念”,即自己有剥削工人的特权的观念吗?如果作者向我们声明这不是他的法权观念,难道我们就会前进一步吗?
  • 在这篇哀歌中蒲鲁东主义露出了它的全部反动面貌。要创立现代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就绝对必须割断把先前的工人束缚在土地上的脐带。除了织布机以外还有自己的小屋子、小菜园和小块土地的手工织工,虽然贫困已极并且遭受种种政治压迫,但仍然是一个无声无息、安于现状、“充满虔诚和尊敬心情的”人,他在富人、神甫、官吏面前脱帽致敬,彻头彻尾地渗透了奴隶精神。正是现代大工业把先前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工人变成了一个完全没有财产、摆脱一切历来的枷锁[注 2]而被置于法外的[注 3]无产者,——正是在这个经济革命造成的条件下才可能推翻剥削劳动阶级的最后一种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可是现在来了这位痛哭流涕的蒲鲁东主义者,他哀叹工人被逐出自己的家园是一个大退步,殊不知这正是工人获得精神解放的最首要的条件。
  • 但是,这个蒲鲁东式的最好的世界在萌芽状态就已经被不断前进的工业发展的进程摧毁了,这种工业发展早已消灭了大工业一切部门中的单独劳动,并且,日益消灭着小工业和最小工业各个部门中的单独劳动,而代之以依靠机器和已被征服的自然力来进行的社会劳动,它所生产的可以立即用来交换或消费的产品是许多人共同劳动的成果,这种产品必须经过许多人的手才能生产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工业革命,人的劳动生产力才达到了这样高的水平,以致在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创造了这样的可能性:在所有的人实行合理分工的条件下,不仅进行大规模生产以充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实的储备,而且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交际方式等等——中间承受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且不仅是承受,而且还要把这一切从统治阶级的独占品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和促使它进一步发展。
  • 为阶级差别辩护的最后理由总是说:一定要有一个阶级无须每日疲于谋生,使它能为社会从事脑力劳动。这种一向都找到过不少历史理由的废话,已经被近百年来的工业革命一下子永远根除了。统治阶级的存在,日益成为阻碍工业生产力发展的愈来愈大的障碍,同时也成为阻碍科学和艺术发展,特别是阻碍文明交际方式发展的愈来愈大的障碍。从来也没有比我们现代的资产者更不学无术的人了。
  • 每个人应当用自己的产品换得自己劳动的十足收入、自己劳动的十足价值。但是,计算现代工业产品中的这种价值,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一个单个的人在总产品中所占的份额,在先前单独手工劳动的条件下自然而然表现在他生产的产品中,而现代工业则正好把这个份额掩蔽起来了。其次,现代工业日益消灭着作为蒲鲁东全部体系基础的单独交换,即互相换取生产品来供自己消费的两个生产者间的直接交换。
  • 然而,不言而喻,就是在受现代大工业制约的社会生产的条件下,每个人也是可能保证获得“自己劳动的十足收入”的,只要这句话一般来说还是有意义的话。但是,这句话只有作更广义的理解才有意义,即必须理解成这样:不是每一单个工人成为这种“自己劳动的十足收入”的所有者,而是纯由工人组成的整个社会成为他们劳动的总产品的所有者,由这个社会把总产品的一部分分配给自己的成员去消费,一部分用以补偿和增加自己的生产资料,一部分积累起来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后备基金。
  • 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现代社会的基础,并不因此而受到损害。工人受剥削现象所环绕的关键是: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而资本家利用这种交易来强迫工人生产出比构成劳动力的有酬价值多得多的东西。正是资本家与工人间的这种交易制造出随后以地租、商业利润、资本利息、捐税等等形式在各类资本家及其奴仆之间进行分配的全部剩余价值。
  • 怎样解决住宅问题呢?在现代社会里,解决这个问题同解决其他一切社会问题完全一样,即靠供求关系在经济上的逐渐均衡来解决,但是这样解决之后,这个问题还会不断产生,就是说,一点也没有解决。社会革命将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这不仅要以时间地点为转移,而且也同一些意义深远的问题有关,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消灭城乡对立的问题。既然我们不预备凭空设想一套未来的社会结构,也就用不着在这上面浪费时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现在各大城市中有足够的住宅,只要合理使用,就可以立即帮助解决真正的“住宅缺乏”问题。当然,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剥夺现在的房主,让没有房子住或现在住得很挤的工人搬到这些住宅里去。只要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这种有关社会福利的措施就会像现代国家剥夺其他东西和占据住宅那样容易实现了。
  • 诚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开始时也肯定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泉源和一切商品的价值尺度;但是他们也应当说明,为什么资本家把资本投到工业或手工业企业以后不仅能收回他所投的资本,并且另外还取得利润。因此,他们必然陷入重重矛盾,硬说资本本身也有一定的生产率。说明蒲鲁东还多么深地陷在资产阶级思想方式中的最好证据,莫过于他所学会的这种谈论资本生产率的姿态了。我们一开始就已经看到,所谓“资本生产率”,无非是说资本具有把雇佣工人的无酬劳动攫为己有的性能(指在现在的社会关系下而言,因为没有这种关系,资本就完全不成其为资本了)。
  • 一旦利率通过这种方法降低到零,从而废除了资本利息,那时“除了资本周转所必需的劳动以外,就再没有什么别的要偿付了”。这意思应当是说,废除利率就等于废除利润,以至于废除剩余价值。但是,即使能凭一纸法令真正把利息废除掉,结果又会怎样呢?那时在食利者阶级看来,把自己的资本当做贷款贷出就会没有什么意思,而他们也必定会不惜冒险把资本投入自营的工业企业或投入股份公司。资本家阶级从工人阶级那里夺去的剩余价值总额会依然如旧,只是它的分配办法会有变动,而且变动不大。
  • 事实上,我们的蒲鲁东主义者忽略了一点,就是在现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购买商品时,平均说来也是除了“资本周转所必需的〈应当是说:一定商品的生产所必需的〉劳动”以外,就再没有什么别的东西要偿付了。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尺度,所以在现代社会中——撇开市场的波动不谈——整个说来,要商品被偿付得高于制造该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是根本不可能的。
  • 如果废除了借贷资本的利息,那就再也没有一个房主能收得自己房屋的一文租金了,这只是因为房租也可以叫做租金,并且因为后者包含有一部分真正的资本息金。士就是士。对通常的资本息金说来,高利贷法仅仅是因为有人规避就失了效,而对房租来说这些法律则从来也没有丝毫受到损害。
  • 不过,我们的蒲鲁东主义者用来吓唬我们的问题也实在漂亮。信用!除了在前后两次领工资中间的时期或者从当铺里借到手的信用以外,工人还需要什么信用呢?不管借给工人的是无息或有息信用,或甚至是由当铺索取高利的信用,——对工人说来难道有什么了不起的差别吗?即使一般说来工人由此得到一点好处,因而劳动力生产费用也变得便宜些了,难道劳动力的价格就不会下降了吗?但是,对资产者,尤其是对小资产者说来,信用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小资产者能够随时得到信用,并且还是无息信用,那他当然要感到特别方便了。国家债务!工人阶级知道,它没有借过这种债款,当它夺得政权时,它将让那些借过这种债款的人去偿还。私人债务!——请参看信贷项吧。税收!这对资产阶级利益关系很大,而对无产阶级利益关系则很小:工人当做税款缴付的一切,归根到底包括在劳动力生产费用里面,因而一定要由资本家来补偿。所有这里当做对工人阶级极其重要的问题向我们提出的各点,实际上只是对资产者尤其对于小资产者才有重大利害关系,我们则同蒲鲁东相反,断言工人阶级并不负有保护这些阶级的利益的使命。
  • 至于真正有关工人的重大问题,即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关系问题,资本家怎样能靠自己那些工人的劳动来发财的问题,我们的蒲鲁东主义者却只字不提。

第二篇 资产阶级怎样解决住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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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论蒲鲁东主义者怎样解决住宅问题的那一篇中,已经说明小资产阶级对于这个问题有多大的直接利害关系。但是,大资产阶级对这个问题也有颇大的、虽然只是间接的利害关系。现代自然科学已经证明,挤满了工人的所谓“恶劣的街区”,是周期性光顾我们城市的一切流行病的发源地。霍乱、伤寒、肠热症、天花以及其他造成大量死亡的疾病,总是把自己的病源散播到工人街区被污染的空气和含有毒素的水中去;这些疾病在那里几乎从未绝迹,而在适当的条件下就发展成为普遍蔓延的流行病,于是越出它们的发源地传播到资本家先生们居住的空气较好的比较卫生的城区去。统治的资本家阶级以逼迫工人阶级遭到流行病的痛苦为乐事是不能不受惩罚的;后果总会落到资本家自己头上来,而死神在他们中间也像在工人中间一样逞凶肆虐。
  • 当这一点由科学确定之后,在仁爱的资产者心里就激发起了争先恐后关怀自己工人健康的高贵精神。……虽然如此,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还是经常地必然再产生出这种必须治疗的毒疮,以致这种治疗工作甚至在英国也很难说有什么进步。
  • 我们要立即研究主要点。扎克斯博士要求使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铁的规律”,“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范围”,换句话说,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应当一成不变地保留下去,虽然如此,而“所谓无产者阶级”的状况却应该提高到“有产者阶级的水平”。然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则是要存在并不是所谓的而是真正的无产者阶级,这个阶级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再没有其他什么东西可以出卖,因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工业资本家。于是,扎克斯先生所发现的新科学即“社会经济学”的任务就在于:找出一些手段和方法,以便在以占有一切原料、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的资本家同除了自己劳动力以外就一无所有的无产的雇佣工人的对立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内部,在这个社会制度范围内,使一切雇佣工人都能变成资本家而又不失其为雇佣工人。扎克斯先生以为他这样就把问题解决了。也许他会殷勤地给我们指出,怎样能把法国军队中所有从拿破仑第一时代起就各自在自己行囊里带着元帅杖的全体士兵都变成元帅,而又不失其为普通士兵吧。或者给我们指出怎样使德意志帝国的4000万臣民都变成德国皇帝吧!
  • 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实质正是在于既希望保全现代社会一切祸害的基础,同时又希望消除这些祸害。
  • 顺便说说,抹煞无产阶级的存在是由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所造成的而同时又是这些生产关系继续存在的条件这一事实,是符合资产阶级的利益的,因此,扎克斯先生在第21页上向我们说明道:各劳动阶级应该理解为除了工人本身以外还包括一切“贫穷的社会阶级”,“一般小百姓,即手工业者、寡妇、领恤金者〈!〉、下级官吏等等”。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向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伸出了手!
  • 住宅缺乏现象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它是怎样发生的呢?善良的资产者扎克斯先生当然不会知道,这种现象是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必然产物;这样一种社会没有住宅缺乏现象就不可能存在,在这种社会中,绝大多数劳动群众不得不专靠工资来过活,也就是靠为维持生命和延续后代所必需的那些生活资料来过活;在这种社会中,机器技术等等的不断改善经常使大量工人失业;在这种社会中,工业的剧烈的周期波动一方面决定着大量失业工人后备军的存在,另一方面又时而把大批失业工人抛上街头;在这种社会中,工人大批地拥塞在大城市里,而且拥塞的速度比在当时条件下给他们修造住房的速度更快,所以,在这种社会中,最污秽的猪圈也经常能找到租赁者;最后,在这种社会中,作为资本家的房主总是不仅有权,而且由于竞争,在某种程度上还应该从自己的房产中无情地榨取最高的房租。在这样的社会中,住宅缺乏现象并不是偶然事件,它是一个必然的现象;这种现象连同它的一切影响健康等等的后果,只有在产生这些后果的整个社会制度都已经根本改革的时候,才能消除。但是,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是不会知道这点的。它不敢用现存条件来说明住宅缺乏现象。因此,它别无他法,只好用一些说教的词句来把住宅缺乏现象归之于人们德行败坏,也就是原罪。
  • 正像蒲鲁东把我们从经济学领域带到法律领域去一样,我们这位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在这里把我们从经济学领域带到道德领域中去。这是很自然的。谁宣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铁的规律”不可侵犯,同时又想消除它们的种种令人不快的但却是必然的后果,他就别无他法,只好向资本家作道德的说教,这种说教的动人作用一受到私人利益的影响,必要时一受到竞争的影响,就会立刻消散下去。
  • 至于在现在环境下,工人喝酒,也正像伤寒、犯罪、寄生虫、法警和其他社会病害一样,是他们生活状况的必然产物,其必然性已经到了可以预先计算出酗酒的平均人数来的程度,这一点又是扎克斯先生不会知道的。不过,我以前的一位老师就常说“平民进酒馆,老爷跑戏院”这句话,因为这两种地方我都去过,所以能够证实这话是对的。
  • 认为双方“无知”的这一套废话,归结起来无非是主张劳资利益调和的滥调。如果资本家知道了自己的真正利益,他们就会为工人提供良好的住所,并且一般说来也会改善工人的处境;如果工人认识了自己的真正利益,他们就不会举行罢工,不会醉心于社会民主运动,不会参与政治,而会俯首贴耳地听从自己的上司资本家。真可惜,双方都认为自己的利益完全不在扎克斯先生及其无数前辈所宣传的那一点上。劳资调和的福音到现在已经宣传了五十年,资产阶级的慈善家为了试图设立模范机关来证明这种调和也已经花了不少钱,可是我们往下就会看到,实际情形在这五十年内丝毫也没有改变。
  • 扎克斯先生也是这样,他想像土地所有者已经“达到了最高度的经济独立地位”,已经有了“可靠的避难所”,已经在“成为资本家,并且由于他能因此以不动产作抵押而获得信用,就可以避免因为失业和丧失劳动能力而招致的种种危险”等等。但是,让扎克斯先生去仔细看一看法国的和我们莱茵河流域的小农吧;他们的房屋和田地都由于抵押而变成最沉重的负担,他们的庄稼在收割以前就已经属于债主,可以独立自主地支配他们的“地产”的不是他们自己,而是高利贷者、律师和法警。这的确是可想像的最高度的经济独立地位了,但这是对……高利贷者而言的!而为了使工人能尽可能快地把自己的小屋子交给高利贷者这样独立自主地来支配,善意的扎克斯先生就殷勤地向他们指出他们能够以不动产作抵押而获得信用,他们在失业和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利用这种信用,不必加重慈善救贫事业的负担。
  • 资本就是对他人无酬劳动的支配。因此,只有当工人把自己的小屋子租给第三者,并以租金形式攫取这第三者的一部分劳动产品时,他的小屋子才成为资本。但是,由于工人自己居住在屋子里,所以屋子恰好就不会变成资本,正如我从裁缝那里买来的衣服一穿上身,就不再是资本一样。拥有价值一千塔勒的小屋子的工人,的确不再是无产者了,然而只有扎克斯先生这样的人才能称他是资本家。
  • 但是,我们这个工人的资本家面貌还有其另一方面。假定在某一个工业地区里,每个工人都有自己的小屋子这件事已经成了通例。在这种场合,这个地区的工人阶级便免费享用住宅;住宅费就不再算入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以内。但是,劳动力生产费用的任何降低,即工人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任何长期降低,“根据国民经济学的铁的规律”,就等于劳动力价值的降低,所以归根到底会引起工资的相应降低。因此,工资下降的平均数量就会相当于节约出来的房租的平均数量,也就是说工人住自己的房屋还是付了租金,不过不是像以前那样以货币形式交给房东,而是以无酬劳动形式交给他为之做工的厂主。于是,工人投在小屋子上的储蓄确实会成为某一种资本,但不是归他自己所有的资本,而是归那个雇他做工的资本家所有的资本。
  • 附带说一句,上面所说的话对于一切归根结底是会节约或降低工人生活资料费用的所谓社会改良办法都是适用的。如果这些改良能普遍推行起来,那时工资也就会相应地降低;如果它们一直只是个别的实验,那末它们作为个别例外而存在这个事实,就证明大规模实现这种改良是同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相容的。我们假定,某个地方由于普遍采用消费合作社而使工人食品价格降低了20%;那末这个地方的工资经过一些时候就会大约降低20%,即降低得适合于那些食品费用在工人收支总额中所占的比率。……简言之,只要这种使工人节约开支的改良办法一旦普遍推行起来,工人由于这种节约能缩减多少开支,他所得的工资也就会降低多少。如果每个工人能节约出52塔勒的独立收入,那末他的每周工资最后一定会降低1塔勒。总之,他愈节约,他所得到的工资就愈少。因此,他节约不是对自己有利,而是对资本家有利。
  • 住宅问题,只有当社会已经得到充分改造,以致可能着手消灭城乡对立,消灭这个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已弄到极端地步的对立时,才能获得解决。资本主义社会不仅不能消灭这种对立,反而不得不使它日益尖锐化。
  • 因此,这里的情形恰好与扎克斯先生所断言的相反:并不是住宅问题的解决同时就会导致社会问题的解决,而只是由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即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废除,才同时使得解决住宅问题成为可能。想解决住宅问题又想把现代的大城市保留下来,那是很荒谬的。但是,现代的大城市只有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消除,而只要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件事一开始,那问题就不是给每个工人一所归他所有的小屋子,而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 农村大工厂主,尤其在英国,没有这个词句也早就确信,修建工人住宅不仅是一种必要的措施,不仅是工厂建筑工程本身的一部分,而且还带来丰厚的收入。在英国,许多村镇就是这样产生的,其中有一部分后来已经发展为城市了。可是工人并不感谢慈善为怀的资本家,很早以前就对这种“小宅子制”提出了非常严重的抗议。问题不仅在于他们必须为房屋付出垄断价格,因为厂主没有竞争者;而且在于在每一次罢工的时候,他们立刻就无家可归,因为厂主一句话不说立刻就把他们赶出去,使得任何反抗都极难进行。
  • 这次我们以出乎意料的速度跑了下来。起初是说工人应该有对于自己小屋子的所有权;随后我们得知,这在城市中办不到,只有在乡下才行得通;现在又对我们声明,这种所有权在乡下也应该“可以通过特殊协定来废除”了!由于扎克斯先生为工人发明的这种所有权,由于工人转化为“可以通过特殊协定来废除”的资本家,我们就又平安地回到了尘世,而在这里我们就可以研究资本家和其他慈善家在解决住宅问题方面实际上做了些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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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言而喻,随便哪一个资本家,只要被自己的生产条件——水力和煤井、铁矿矿层及其他矿苗等等的位置——束缚在一定的乡村地方,而又没有现成的工人住宅,都不得不为自己的工人修建住宅。但是,要把这一点看做是“无形组合”存在的证明,看做是“对问题及其崇高意义有更多理解的明显证据”,看做是“大有前途的开端”(第115页),——那就须要具备极其惯于自欺的本领。
  • 神圣的单纯,更加神圣的无知!英国乡村中的工厂主只是“最近”才在修建工人住宅!亲爱的扎克斯先生,不对!英国资本家不仅就钱袋讲来,而且就脑袋讲来也都是真正的大工业家。早在德国出现真正的大工业以前,他们就已经明白,在农村进行工厂生产的情况下,修建工人住宅的支出是全部投资中必要的、能直接或间接带来很好收益的部分。早在俾斯麦和德国资产者之间进行的斗争给予德国工人以结社自由以前,英国的工厂主、矿主和采矿厂主实际上就已经确信,假如他们同时又是工人的房主,他们对于罢工的工人该能施加多么大的压力。
  • 扎克斯先生分明知道,无论是大有前途的开端也好,或是繁荣的移民区也好,都没有丝毫意义。因此他现在就企图向资本家证明,他们从修建工人住宅方面能获取多么巨大的收入。换句话说,他企图向他们指出一个欺骗工人的新方法。
  • 至于这些被扎克斯先生大肆鼓吹说具有辉煌成绩的伦敦建筑公司,那末这些建筑公司据他自己的估计(而他却把任何一种建筑投机事业都包括进去了),总共也只是让2132个家庭和706个单身汉,即总共还不到15000人有房子住!像这样一些儿戏,在德国居然有人敢于煞有介事地把它描绘成重大的成就,然而单是在伦敦东头,就有100万工人在极其恶劣的居住条件下过活!所有这些慈善的努力,实际上都是非常可怜和微不足道的,甚至专谈工人状况的英国议会报告书连一次也没有提到它们。
  • 所有这些实例究竟证明了什么呢?仅仅证明:修建工人住宅一事,即使不践踏一切卫生法,对资本家说来也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但是,这点从来也没有人否认过,这点我们大家早已知道了。任何满足某种需要的投资,只要合理经营都会带来收益。全部问题仅仅在于:虽然如此,为什么住宅缺乏现象仍然继续存在;虽然如此,为什么资本家还是不肯给工人提供足够数量的良好住宅呢?于是扎克斯先生又只好向资本提出劝告,而对问题却不作答复。对于这个问题的真正答复,我们在上面已经提出来了。
  • 这一切都说得够明白了。丝毫也没有提到工人,却讲到了收入有限的人们,即在大小商店中服务的人员等等;并且还假定主顾通常已经有了一架钢琴。事实上,这里说的根本不是工人,而是小资产者和那些想要成为并且能够成为小资产者的人,而是收入虽然有一定限度,但一般总是在逐渐上升的人,例如店员以及从事这类职业的人。工人的收入至多只是名义上保持不变,实际上则随着家庭人口增加和需要增长而降低。事实上只有很少数工人才能作为例外参加这种协会。他们的收入数量太少,而且又太不可靠,不能预先承担十二年半的义务。不属于这种情况的少数例外,若不是报酬最优的工人,便是工厂监工。
  • 十分明显,现代的国家不能够也不愿意消除住宅灾难。国家无非是有产阶级即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用来反对被剥削阶级即农民和工人的有组织的总合权力。个别资本家(这里所指的也只是资本家,因为参加这种事业的土地所有者首先也是以资本家资格出现的)不愿意做的事情,他们的国家也不愿意做。因此,如果说个别的资本家即使对住宅缺乏的现象感到遗憾,也不大愿意哪怕稍微在表面上掩饰一下由此产生的极坏的后果,那末,总合的资本家,即国家,也并不会做出更多的事情。国家顶多也只是会设法在各地以同等程度进行已经成为常例的表面掩饰工作。我们看到的情形正是如此。
  • 其实,就是在德国,现有的这种国家也是它赖以成长起来的那个社会基础的必然产物。在普鲁士——而普鲁士现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一个仍然强有力的大地主贵族并存的,还有一个比较年轻和极其胆怯的资产阶级,它至今既没有像在法国一样取得直接的政权,也没有像在英国一样或多或少地取得间接的政权。但是,跟这两个阶级并存的,还有一个人数迅速增加、智力十分发达、一天比一天更加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因此,这里除了旧专制君主制度的基本条件——土地贵族和资产阶级间的均势——以外,还存在近代波拿巴主义的基本条件,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间的均势。但是,不论在旧日专制君主国中或者在近代波拿巴主义君主国中,实际的政府权力都是掌握在军官和官吏这一特殊等级的手中,这个等级在普鲁士一部分由他们自身补充,一部分由小世袭贵族补充,较少的部分由上层贵族补充,极少的部分由资产阶级补充。这个似乎站在社会以外并且可以说是站在社会之上的等级的独立性,就使得国家好像独立于社会之外。
  • 在普鲁士(并且依照它的例子也在德意志新帝国制度中)从这些极端矛盾的社会条件中必然发展出来的国家形式,就是伪装的宪政制度;这个国家形式既是旧日专制君主国的现今的解体形式,也是波拿巴主义的君主国的存在形式。在普鲁士伪装的宪政制度从1848年到1866年只是遮盖和掩蔽了专制君主国的缓慢腐朽过程。但是,从1866年以来,尤其从1870年以来,社会条件中的变革,以及旧国家的解体,是在众目共睹下并且是以大大增长的规模发生着。工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交易所投机倒把活动的迅速发展,把一切统治阶级都卷入投机的漩涡中。……一言以蔽之,旧日国家的一切因素在急剧地解体,专制君主国在急剧地过渡到波拿巴主义君主国;在行将来临的工商业大危机中,不仅现代的骗局要被揭穿,而且整个旧日的普鲁士国家都要崩溃。
  • 这样一个非资产阶级分子日益资产阶级化的国家应该解决“社会问题”,或者即令只解决一个住宅问题吗?恰恰相反。在一切经济问题上,普鲁士国家愈来愈受资产阶级的影响了。如果说1866年以来经济方面的立法对资产阶级的利益的适应没有超过它实际表现出来的程度,那末这是谁的过错呢?主要是资产阶级自身的过错:第一,因为它过于胆怯,不能坚决地坚持自己的要求;第二,因为它对于任何可以同时把新武器授予威胁着它的无产阶级的让步都加以抵抗。如果说国家政权,即俾斯麦,企图组织一个自己御用的无产阶级,借以箝制资产阶级的政治活动,那末这岂不就是一种必要的人所共知的波拿巴主义手段吗?这个手段对于工人没有任何义务,只是对他们说一些善意的空话,顶多也只是像路易·波拿巴那样给予建筑公司一些最小限度的国家帮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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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这里所说的“欧斯曼”,不但是指巴黎的欧斯曼所采取的那种特殊的波拿巴主义办法,即穿过密集的工人街区开辟一些又长、又直、又宽的街道,在街道两旁修建豪华的大厦;除了使街垒战难于进行这个战略目的以外,用意还在于造成依靠政府的特殊的波拿巴主义的建筑业无产阶级,并把巴黎变为一个多半是奢华的都市。我所说的“欧斯曼”,是指把工人街区,特别是把我国大城市中心的工人街区切开的那种已经普遍实行起来的办法,而不论这起因是为了公共卫生或美化,还是由于市中心需要大商场,或是由于敷设铁路、修建街道等等交通的需要。不论起因如何不同,结果到处总是一个:最不成样子的小街小巷没有了,资产阶级就因为有这种巨大成功而大肆自我吹嘘,但是……这种小街小巷立刻又在别处,并且往往是就在紧邻的地方出现。
  • 这就是资产阶级实际上解决住宅问题的一个明显的例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每夜用来禁锢我们的工人的这些传染病发源地、最可耻的洞穴和地窟,并不是在被消灭,而只是在……被迁移!同一个经济必然性在一个地方产生了它们,也会在另一个地方产生它们。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存在的时候,企图单独解决住宅问题或其他任何同工人命运有关的社会问题都是愚蠢的。真正的解决办法在于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工人阶级自己占有全部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

第三篇 再论蒲鲁东和住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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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惋惜说,除了蒲鲁东的著作以外,操罗曼语的工人在二十年内没有过任何别的精神食粮,对此米尔柏格回答说,在罗曼语地区的工人那里“蒲鲁东所规定的原则几乎到处都成为运动的活的灵魂”。这一点我不能同意。第一,工人运动的“活的灵魂”不论在什么地方都不在于“原则”,而在任何地方都在于大工业的发展及其后果:一方面是资本的积累和积聚,另一方面是无产阶级的积累和积聚。第二,说所谓蒲鲁东“原则”在罗曼语地区的工人中间起了米尔柏格硬给加上的那种决定作用,说“无政府状态、Organisation des forces économiques,Liquidation sociale〔组织经济力量、社会清算〕等原则在那里已成了……革命运动的真正体现者”,都是不正确的。暂且不说西班牙和意大利,在那里蒲鲁东消除百病的万应灵丹仅仅作为被巴枯宁弄得更糟糕的变种才有了一点儿影响,——每一个熟悉国际工人运动的人都很清楚一个事实:在法国,蒲鲁东主义者只形成一个人数很少的宗派,而法国工人群众则根本不愿理会蒲鲁东提出的那些以Liquidation sociale和Organi-sation des forces économiques闻名的社会改良方案。顺便说说,这种情况在公社时期就已经有过表现。虽然蒲鲁东主义者在公社中有许多代表,可是根据蒲鲁东的方案来清算旧社会或组织经济力量的尝试却一点也不曾做过。恰恰相反,公社莫大的荣幸,就在于它的一切经济措施的“活的灵魂”不是由什么原则,而是由简单的实际需要所构成。正因为如此,所以这些措施——废除面包工人的夜工、禁止工厂罚款、没收停业工厂和作坊并将其交给工人团体——一点不合乎蒲鲁东的精神,而合乎德国科学社会主义的精神。蒲鲁东主义者所实行的唯一社会措施就是拒绝没收法兰西银行,而这却是公社复灭的一部分原因。
  • 如果我认为罗曼语地区的工人在二十年内只是从蒲鲁东那里才直接或间接得到精神食粮是一种不幸,那末我认为这种不幸并不在于被米尔柏格称为“原则”的蒲鲁东的改良药方在那里占有完全神秘的统治,而是在于他们对现存社会的经济批判受了完全谬误的蒲鲁东观点的传染,他们的政治活动也被蒲鲁东主义的影响败坏了。至于问到究竟是谁“更久地停留在革命中”,是“蒲鲁东主义化的罗曼语地区的工人”,还是理解德国科学社会主义无论如何要比罗曼人理解自己的蒲鲁东好得不知多少的德国工人,那末我们只有知道了“停留在革命中”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才能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曾经听说过某些人“停留在基督教中,在真正的信仰中,在上帝的恩宠中”等等。但是岂能“停留”在革命中,即在最富于暴力的运动中!难道“革命”是必须信仰的教条般的宗教吗?
  • “我们”不实行“阶级政策”,也不力求实现“阶级统治”。而德国社会民主工党,正因为它是工人政党,所以必然实行“阶级政策”,即工人阶级的政策。既然每个政党都力求取得在国家中的统治,所以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就必然力求争得自己的统治,工人阶级的统治,即“阶级统治”。而且,每个真正的无产阶级政党,从英国宪章派起,总是把阶级政策,把无产阶级组织成为独立政党作为首要条件,把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斗争的最近目的。米尔柏格既然宣称这是“可笑的”,也就是置身于无产阶级运动之外,而投入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行列之中了。
  • 住宅问题有一个优点,即它并不仅仅是工人的问题,而是“同小资产阶级的利益有极大的关系”,因为“真正的中等阶级”由于住宅缺乏所受的痛苦同无产阶级“一样厉害,也许还更厉害些”。谁要是宣称小资产阶级——哪怕仅仅在一方面——所受的痛苦“比无产阶级也许还更厉害些”,那末当人家把他归在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中间的时候,他就无论如何也不能抱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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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知道,出卖商品就是所有者交出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取得它的交换价值。各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互相差异的地方,就中还在于消费它们所需要的时间的不同。一个大面包一天就吃完了,一条裤子一年就穿破了,一所房屋比方说要一百年才住得坏。因此,对消耗期限很长的商品,就有可能把使用价值零星出卖,每次有一定的期限,即将使用价值出租。因此,零星出卖只是逐渐地实现交换价值;卖主由于不把他预付的资本和由此应得的利润立刻收回,就要借加价即收取利息来获得补偿,加价和利息的高低并不是任意决定,而是由政治经济学的规律决定的。在一百年终了之后,这所房屋就用坏了,消耗掉了,不能再住人了。如果我们这时候从所付的租金总额中扣去:(1)地租以及地租在这个期间的若干提高数额,(2)日常修缮费用,——那末我们就会发现,余数平均起来是由下列各项组成:(1)原先的房屋建筑资本,(2)建筑资本的利润,以及(3)逐渐收回的资本和利润的利息。的确,在这个期间终了之后,承租人并没有房屋,可是房屋所有者也没有房屋了。房屋所有者只有地皮(如果这是属于他的)及其上面的建筑材料,但这些材料已经不是房屋了。如果房屋在这个期间“原先的费用得到了五倍或十倍的补偿”,那末我们将看到,这全是由于地租的上涨;在像伦敦这样的地方,这对谁都不是什么秘密,因为在这里土地所有者和房屋所有者大半是两个人。租金的这种巨大增加,发生在迅速发展的城市中[注 4],而绝不是发生在乡下某个地方,因为在那里建筑地皮上的地租几乎是始终不变的。大家知道,扣除了地租的上涨部分以外,房主每年收入的房租平均不超出所投资本(包括利润在内)的7%,并且还得从中开销修缮费等等。一句话,租赁合同是一种最普通的商品交易,在理论上,它并不比其他任何交易对工人有利些或有害些,只有劳动力的买卖才是一个例外;在实践上,这个租赁合同是作为资产阶级千百种欺诈形式之一出现于工人面前,关于这些欺诈形式我在单行本第4页上已经讲过了,正如我在那里所指出的,这个形式也受一定的经济规律的调节。
  • 我们描述——而真实描述某一事物,与米尔柏格的说法相反,同时也就是说明这一事物,——我们描述经济关系,描述这些关系如何存在和如何发展,并且严格地从经济学上来证明这些关系的发展同时就是社会革命各种因素的发展:一方面是被本身的生活条件必然引向社会革命的那个阶级即无产阶级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一发展到超出资本主义社会范围时就必然要把它爆破,同时这些生产力又提供了为了社会进步本身而一举永远消灭阶级差别的可能性。相反,蒲鲁东则要求现代社会不是依照本身经济发展的规律,而是依照公平的规定(“法权观念”不是他的而是米尔柏格的东西)来改造自己。我们加以证明的东西,蒲鲁东及其追随者米尔柏格却在说教和哀诉。
  • 这个作为人类自身本质的公平,如果不是永恒公平,那又是什么呢?这个作为各社会中基本的、有机的、统治的、最高主权的原则的公平,这个虽然如此而至今都是虚无但将来应是一切的公平,如果不是用来衡量一切人类行为的标准,不是在任何冲突下人们所诉诸的最高裁判官,那是什么呢?难道我不正是断言,蒲鲁东在判断一切经济关系时不是依据经济规律,而只是依据这些经济关系是否符合他这个永恒公平的观念,从而掩饰自己在政治经济学方面的愚昧无知和束手无策吗?既然米尔柏格要求“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一切变更……都应当渗透着法权观念,即到处都按照严格公平要求来实行”,那末他与蒲鲁东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是我不会阅读呢,还是米尔柏格不会写作?
  • 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在社会进一步发展的进程中,法律便发展成或多或少广泛的立法。这种立法愈复杂,它的表现方式也就愈益不同于社会日常经济生活条件所借以表现的方式。这种立法愈复杂,它的表现方式也就愈益不同于社会日常经济生活条件所借以表现的方式。立法就显得好像是一个独立的因素,这个因素并不是从经济关系中,而是从自己的内在基础中,例如从“意志概念”中,获得存在的理由和继续发展的根据。
  • 人们往往忘记他们的法权起源于他们的经济生活条件,正如他们忘记了他们自己起源于动物界一样。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
  • 法学在其进一步发展中把各民族和各时代的法权体系互相加以比较,不是把它们视为相应经济关系的反映,而是把它们视为本身包含有自己根据的体系。比较都是以具有某种共同点为前提的:这种共同点表现在法学家把这些法学体系中一切多少相同的东西统称为自然法权。而衡量什么算自然法权和什么又不算自然法权的标准,则是法权本身最抽象的表现,即公平。于是,从此以后,在法学家和盲目相信他们的人们眼中,法权的发展只在于力求使获得法律表现的人类生活条件愈益接近于公平理想,即接近于永恒公平。而这个公平却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在其保守方面或在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神圣化的表现。
  • 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是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它是如米尔柏格正确说过的那样“一个人有一个理解”。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接触到的关系很简单,那末公平的、不公平的、公平感、法权感这一类名词甚至应用于社会现象也不致引起什么大误会,可是在关于经济关系的科学研究中,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些名词便引起一种不可救药的混乱,就好像在现代化学中企图保留燃素论的术语会引起的混乱一样。如果人们像蒲鲁东那样相信这种社会燃素即所谓“公平”原则,或者像米尔柏格那样断定说燃素论[注 5]是与氧气论一样正确,则这种混乱就会更加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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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的确,如果米尔柏格像他自己硬说的那样,只是局限于描述“现时代的惨状”,那末我当然就不会说出一句坏话来评论“他和他的朴素文章”了。但是他做的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他把这些“惨状”描述为工人“都没有可以称为自己所有物的住所”的结果。不论是抱怨“现时代的惨状”是由于工人对于自己住宅的所有权被废除的结果,或者是如容克们所说的那样是由于封建制度和行会被废除的结果——在这两种场合,都只能是反动的哀歌,只能是因感叹有不可避免的历史上必然的事物侵入而发出的悲歌。反动性就正在于米尔柏格想恢复工人对于住宅的个人所有权,即恢复早已被历史消灭了的事情;就在于他所设想的工人解放只能是使每个工人再成为自己住宅的所有者而不是别的。
  • 米尔柏格抱怨我把多耳富斯先生和其他厂主帮助工人购置自己房屋的慈善主义努力,看做唯一可能实际实现他的蒲鲁东主义计划的方法,这是毫不足怪的。如果米尔柏格懂得蒲鲁东的拯救社会计划是完全以资产阶级社会为基础的幻想,那末他自然就不会信仰这个计划了。而且我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没有怀疑过他的善良的愿望。但是,雷绍埃尔博士向维也纳市政府提议仿效多耳富斯的计划,他究竟为什么要加以赞美呢?
  • 消灭城乡对立并不是空想,正如消除资本家与雇佣工人间的对立不是空想一样。消灭这种对立日益成为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李比希在他论农业化学的著作中比任何人都更坚决地要求这样做,他在这些著作中的第一个要求总要人把取自土地的东西还给土地,并证明说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存在阻碍了这一点的实现。当你看到仅仅伦敦一地每日都要花很大费用,才能把比全萨克森王国所排出的更多的粪便倾抛到海里去,当你看到必须有多么巨大的建筑物才能使这些粪便不致弄臭伦敦全城,——那末你就知道消灭城乡对立的这个空想是具有极实际的基础了。甚至较小的柏林在自己的秽气中喘息至少也有三十年了。另一方面,像蒲鲁东那样想改革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而同时又保持农民本身,才真是十足的空想。只有使人口尽可能地平均分布于全国,只有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密切的内部联系,并使交通工具随着由此产生的需要扩充起来——当然是以废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前提,——才能使农村人口从他们数千年来几乎一成不变地栖息在里面的那种孤立和愚昧的状态中挣脱出来。断定说人们只有在消除城乡对立后才能从他们以往历史所铸造的枷锁中完全解放出来,这完全不是空想;只有当有人企图“从现存关系出发”,预先规定一种应该借以来解决现存社会中所特有的某种对立的形式,那才是空想。米尔柏格采取蒲鲁东解决住宅问题的公式时,就是在这样做。
  • 不过,必须指出,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和全部工业,是同蒲鲁东主义的“赎买”办法完全相反的。如果采用后一种办法,单个劳动者将成为某一所住宅、某一块农民土地、某些劳动工具的所有者;如果采用前一种办法,则“劳动人民”将成为全部住宅、工厂和劳动工具的集体所有者。这些住宅、工厂等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同样,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是用改变过的形式——转交给社会。所以,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无论如何都不排除承租和出租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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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米尔柏格暗示说我不认为必须吸引农民加入运动,对于这一点我无须为自己辩白。但是,企图为此目的而向农民推荐蒲鲁东式的江湖医术,我总认为是蠢事。德国还存在很多大田庄。按照蒲鲁东的理论,所有这些田庄都应该分割成为细小农户,这种办法在现有的农业科学状况下并且在已经有法国和德国西部施行小块土地所有制的经验之后,乃是一种完全反动的措施。相反,现存的大土地所有制将给我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来由组合工作者经营大规模的农业,只有在这种巨大规模下,才能应用一切现代辅助工具、机器等等,从而使小农明显地看到基于组合原则的大规模经济的优越性。在这方面走在其他一切社会主义者前面的丹麦社会主义者,早已认清这一点了。
  • 但是,我的确丝毫没有想到要解决所谓住宅问题,正如我并不想从事解决那更为重要的食物问题的细节一样。如果我能指出我们现代社会的生产足以使社会一切成员都吃得饱,而且有足够的房屋使现在就有可能供给劳动群众以宽敞和合乎卫生的住所,那末我就已经很满意了。至于凭空推想未来的社会将怎样调整食品和住宅的分配,——这就是直接陷入空想。从研究以前各种生产方式的基本条件出发,我们顶多只能断定: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倾复,旧社会所特有的一定占有形式就将成为不可能的了。甚至过渡的措施也是到处都必须适应当前存在的关系;这些措施在小土地所有制的国家里和在大土地所有制的国家里将大不相同,等等。
  • 够了。这场论战即使没有任何其他的益处,无论如何总有一个好处:它表明了这些自命为“实际的”社会主义者们的实践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些消除一切社会祸害的实际建议,这些社会的万应灵丹,无论何时何地都是那些当无产阶级运动还在幼年时出现的宗派创始人制造出来的。蒲鲁东也是其中之一。无产阶级的发展把这些襁褓扔在一边,并在工人阶级本身中培养出一种认识: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些预先虚构出来适用于一切场合的“实际解决办法”更不切实际的了,相反地,实际的社会主义是在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各个方面的正确认识。对具有这种认识的工人阶级说来,要在每个具体场合决定应该反对哪些社会机构,以及应该怎样进行自己的主要打击,无论何时都是不会发生困难的。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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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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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注:后半句从“最后”起,是恩格斯在1887年版上增加的。——编者注
  2. 在“人民国家报”上不是“历来的枷锁”,而是“历来的文化”。——编者注
  3. 双关语:《vogelfrei》既有“被置于法外”的意思,也有“像鸟一样的自由”的意思。——编者注
  4. 注:在“人民国家报”上是“在迅速发展的大城市中”。——编者注
  5. 注:在发现氧气以前,化学家们为了说明物体能在空气中燃烧的原因曾假定存在着一种特别的燃烧体,即在燃烧时消散的燃素。因为他们发现燃烧的简单物体在燃烧后比燃烧前重,他们就说燃素是具有负重量的,所以物体不含燃素时就比含有燃素时重些。这样人们便把氧气所具有的一切主要特性逐渐加在燃素身上,可是一切都被颠倒了。当人们发现燃烧就是燃烧的物体与另一种物体即氧气相结合并且已取得了纯氧的时候,就把——然而也还是经过守旧化学家的长期抗拒之后——这种假说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