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認識香港基本法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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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認識香港基本法》,當中輯錄了幾位學者及政治活動家的文章,成書於2000年。國際標準書號:ISBN 962-8409-04-02。
語錄
[編輯]蕭蔚雲(基本法起草委員)
[編輯]- 基本法...規定在2007年以後...方能修改,而不能在2007年以前。
王貴國(城市大學客座教授)
[編輯]- 無論全國人大採用何種解釋方法,都有必要昭告於世。
莫世健(城市大學副教授)
[編輯]- 與其將一國兩制的成功賭在人類的理性之上,何不將一國兩制前途押在理性制度之上呢?
梁美芬(城市大學副教授)
[編輯]- ...對於毫無保留地引用國際私法的原則適用在兩岸三地的提法有所保留。
- 讓香港市民和政府,跟內地互相適應,協調。
- 開放各級民主選舉,及將修改基本法的渠道民主化...
- 不必改,不可改,改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