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語錄: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外觀
本頁是維基語錄的方針、指引或流程的草案。 該草案可能仍在草議中、討論中或正在達成共識以便通過。 |
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如下:
- 必須為自動確認用戶
- 編輯50次(含)以上(不包含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聯署管理
[編輯]聯署者必須依規範格式提解任案,並附有原因、理由及證據,否則申請無效。解任案,聯署理由參考維基語錄歷史記錄但為歪曲實情或偽造者,應視為無效而立即關閉。關閉者須為非當事人。
投票期管理
[編輯]選舉或投票後,管理人員須逐票查驗,以確保合符資格。不合資格當告作廢。資格受爭議者,抽出而交社群討論,並由行政員決定是否符合資格。不當取得投票資格者,如重複編輯或回退、屢刪屢加完整內容以增編輯數、大量無意義操作、多次提刪無版權問題頁面、編寫侵權或廣告等,其投票應抽出交社群商議判斷是否有意破壞,及作出適當處理。行政員凡基於事實及社群意向,均有權決定選票有效與否。如發生意見衝突,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但務須避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任何一方投票前或期間站外大規模拉票,可將確切證據提交投票項目討論頁展示並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