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犯
外观
未遂犯是刑法的概念,“未遂”即“尚未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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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法律法规法例
[编辑]日期 | 国家地区分区 | 法律法规法例法令名称、条号、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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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04月24日法律 2016年06月03日法律最终改正 |
日本 | 刑法第44条 未遂を罰する場合は、各本条で定める。 |
1934年10月31日制定 1935年01月01日公布 1935年07月01日施行 |
中华民国 | 中华民国刑法第 25条第1项 已著手于犯罪行为之实行而不遂者,为未遂犯。 |
1934年10月31日制定 1935年01月01日公布 1935年07月01日施行 2005年修正公布条文删除 |
中华民国 | 中华民国刑法第29条第3项 被教唆人虽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论。但以所教唆之罪有处罚未遂犯之规定者,为限。 |
1953年09月18日制定 1953年10月03日施行 |
韩国 | 刑法第25条 ②미수범의 형은 기수범보다 감경할 수 있다. |
1979年07月01日通过 1979年07月06日公布 1980年01月0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
1995年11月08日核准 1995年11月14日刊登 |
澳门 | 刑法典第21条(犯罪未遂) 一、行为人作出一已决定实施之犯罪之实行行为,但犯罪未至既遂者,为犯罪未遂。 |
1995年11月08日核准 1995年11月14日刊登 |
澳门 | 刑法典第22条(犯罪未遂之可处罚性) 一、有关之既遂犯可处以最高限度超逾三年之徒刑时,犯罪未遂方予处罚,但另有规定者除外。 |
1997年03月14日修订 1997年03月14日公布 1997年10月0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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