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羅德曼

維基語錄,自由的名人名言錄
Dennis Rodman (2001)

丹尼斯·羅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於美國紐澤西州的Trenton,是前美國NBA著名籃球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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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社會對一名運動員的行為要求,我沒辦法做到。我無法成為一名好士兵、好隊友,離開球場以後也沒辦法做個好人。我試過,但失敗了。為了孩子,我嘗試過婚姻,但是搞得我灰頭土臉的。我想對球隊與隊友忠貞,可是組織反而開始把球隊拆散,這對我造成了爆裂性的打擊。我嘗試做別人所謂對的事,但我得到的回報除了痛苦與傷害之外沒有別的。
  • 若我能擺脫以往的生活,未來要怎麼過呢?我可以一走也之,回去做個朝九晚五的人,然後會比較快樂,問題也會比較少一點。可是我的銀行存款就要遭殃了,換來的是象普通人一樣走在大街上。這才是我所要的。另一種選擇是繼續現在的狀態,讓別人誤以為這個樣子的我就是真正的我。
  • 我心裡一直存有「死」這個念頭。我想到自殺,有時候也會認為有人要殺我。這是出名的後遺症之一,面對這種現實——有人可能賭爛你到想要幹掉你。這是很狂的想法,但我認為任何到我這樣地位的人都會有同樣的想法,多少會有一點。這想法強烈地影響我,因為我生活得很苦,也很放蕩。我並不怕死,我不會因為有風險就放棄我想做的事情——去俱樂部混、開摩托車、搭我的汽艇出遊。
  • 在下水道里走五英里,只是為了免費看州博覽會,這算哪門子瘋狂事?別家的孩子或許是坐著爸媽的車子進博覽會,也有錢玩旋轉木馬、吃綿花糖。我們則是捏著鼻子走在大便里,順著手電筒的光線找前進的箭頭。達拉斯的夏天熱得要命。下水道有些地方變得十分狹窄,我們必須把鼻子貼近污水,就那樣爬過去。那裡面一片漆黑,如果沒拿手電筒,那麼你的手或是臉就可能會碰到你不想碰到的東西。
  • 我其實並不想要這些手錶。我根本不會在乎這種東西。如果我要偷自己用的東西,那絕對不會是用來知道時間的玩意。純粹是手癢——就為了那種偷東西的快感——後來我決定把這些手錶分送朋友,我要讓他們以為我發了,我要他們四處說:「狗娘養的,那傢伙要什麼有什麼。」
  • 有好幾次當那些人叫我黑鬼或者是叫我滾回非洲的時候,我手上是握有散彈槍的——要不就在手邊。好幾次我都想幹掉他們。有一回,車上有一把布萊恩借我的鏟子,當時有個傢伙罵我是垃圾,差點被我拿鏟子在頭上敲一記。我可能做出某些事來,然而都是被那孩子阻止.布萊恩阻止了我,不然就不會有今天的丹尼斯·羅德曼了。若那時候布萊恩沒有陪我在一起,我很可能拿鏟子打那混蛋,然後在監獄裡度過餘生。除了用這種方法之外,我不知道要如何對付這種人。
  • 整個系列賽事裡都是由我伺候著伯德。有些球員會被我的兇惡眼神所恐嚇,被我看地死死的,沒辦法動彈;但對伯德這招沒輒,防守他象是玩電子遊戲,你必須要先猜到他下一步將要做什麼才行。這是最困難的部分,因為他總是比球場上任何人都機靈。
  • 衛冕成功那年,我同時獲選當年最佳防守隊員之一。他們在一項餐會中把獎頒我,我當場哭了。我不敢相信這就是我,對我而言,這是一直追求的目標。從默默無名一路努力上來,我把目標放在防守與籃板球上,而我已被NBA視為最佳的防守球員。站在那兒端詳著這座獎,因想來時路,憶起多少人曾幫助我,才能達到今天的地位。這一切湧上心頭,讓我無法自己。
  • 我女兒快滿四歲了,向我要求娶他的媽媽,這很難說「不」。因此,我們結婚了,就在塔候湖,但八十二天後這樁婚姻便告結束.那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種婚姻。我們是奉女兒之命成婚,一開始我就應該知道這樣維持不了多久的。我們在婚姻之外各自發展其他的關係,我也難辭其咎,我的過錯不會少於安妮。
  • 我頭一次感覺到自己象是個商品,而不是人。查克·達利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新來的人不知道如何對待我。我的人生遇到了生意經的問題,覺得我要不就乖乖聽他們的話,要不就走人。我挺身而出,告訴他們說生意都是狗屎,並要求進行球員交換。
  • 我不象NBA里的其他人。我與眾不同,這並不是指我在球場下的外貌與所作所為。真正的差別在於:我說出真心話。其他人都是乖乖聽話,因為他們是NBA的乖孩子。他們說的話可不能壞了他們老爹的好事,這名老爹便是總裁大衛·史特恩。
  • NBA決定誰是乖寶寶。當格蘭特·希爾自杜克大學畢業後,立即被罩上光環,宣傳機器開始動作。他當時已獲得年度新人獎,也被選入全明星隊。在他還沒有到NBA打過一場球前,聯盟方面就已經為他塑出何種形象了。
  • 在我待在馬刺隊的最後一年,電視轉播該隊出賽的比率證明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總決賽不算,我們與火箭隊的西區決賽五場全部轉播,為季後賽轉播場次最高紀錄。人們打開電視會是要看「海軍上將」羅賓遜解決「非洲天王」奧拉居旺嗎?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人們是要看我會搞什麼名堂。
  • 他們發現的某件事情必定會讓許多人大吃一驚的。在NBA里有幾個球員會在球賽開始之前先到健身房做重量訓練?然後在打完四十八分鐘的球以後又回到健身房裡再做一個半小時的重量訓練呢?聯盟里有幾個人會這樣做?
  • 喬丹每年超過三千五百萬美元,奧尼爾也有二千五百萬美元心目,我總共才三百萬美元而已. 這五年來,我感覺自己是高級妓院裡最紅的妓女,我帶來恩客與錢財,可每年都這樣:別的妓女拿的錢都比我多。
  • 運動生命是很短暫的。在一段短時間內可以得到許多——金錢、女人、知名度——然後都化為泡影。認為這些可以持續永久,是非常危險的想法,要提醒自己別這樣想。任何一樣都不能讓人相信——金錢、女人或知名度,到最後這些都不會再來。當球員的運動生涯結束時,聯盟根本不會管他。兄弟,當你被利用完了,每個人都不理你了。聯盟在你能動的時候要你做戰士,之後,他們就避不見面。他們會叫你去撿破爛。
  • 當你成功之後,你必須要做些社會服務工作、捐點錢、成立基金會等等。即使這種事不全是狗屁倒灶。設立非營利基金會或是在窮人免費餐露臉未必是這些人的本願。他們這麼做是因為有人說這有益於形象,而且有一天或許也能從中撈錢。

  

  • 我沒有成立基金會,也沒有規定自己搶到一個籃板球就捐十塊錢,可是我做的事是別人不做的。我拿票給街頭流浪的人,他們可能從未看過現場球賽,因為票價實在貴得不是一般人負擔得起的。我曾經拿票給體育館門口乞食的無家可歸者。我在各地都做過這樣的事:聖安東尼奧、波士頓、紐約,在底特律則經常如此做。我走到這些人面前,問他們想不想看球。大多數的時候,這些人會很驚奇,象我這種人會跑去跟他們講話,於是都忙不迭地點頭。
  • 於是我哭了,就在球場上。我不怕讓感情流露出來,我不是那種當著二萬二千名觀眾面前哭泣會感到不好意思的硬漢。這就是我的感覺,所以就哭了。立即就爆發出來了。這一刻正是我在籃球場上夢寐以求的。我未曾放棄,我極力奮鬥,不讓自己想念自己無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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