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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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義是孫中山提出的民主革命綱領,核心為“民族、民權、民生”。
語錄[编辑]
- 余維歐美之進化,凡以三大主義,曰民族,曰民權,曰民生。
- ——1905年11月26日孫中山《民報》發刊詞。
- 三民主義,吾黨所宗。
- ——中華民國國歌。
- 「三民主義」是白色恐怖的旗幟。
- ——王明《爲什麽不組織雇農工會》
- 一、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的实现而奋斗。
- ——1937年7月4日《中共中央爲公佈國共合作宣言》
- 三民主義為中華民國之最高原則,一切違背此最高原則之組織與宣傳,吾人必自動的積極的加以制裁,以盡其維護中華民國之責任。
- 我回大陸演唱的那一天,就是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那一天。堅持在大陸實現民主之前,將永不踏入大陸土地……
- ——鄧麗君
- 今後,只有國家、民族和三民主義的萬歲,沒有個人的萬歲。
- ——蔣經國
法律法規法例法令[编辑]
日期 | 國家地區分區 | 法律法規法例法令名稱、條號、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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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2月25日制定 1947年01月01日公佈 1947年12月25日施行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國體)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