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新華日報

維基語錄,自由的名人名言錄

《新華日報》,原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機關報,於1938年1月11日在漢口創刊,1947年2月28日被中華民國政府停刊。1949年4月30日在南京復刊,現為中共江蘇省委機關報,由新華日報報業集團主辦。

1939年

[編輯]
  • 他們以為中國實現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後的事,他們希望中國人民知識與教育程度提高到歐美資產階級民主國家那樣,再來實現民主政治……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訓練民眾。
    ——《新華日報》1939年2月25日社論《民主政治問題[1]

1942年

[編輯]
  • 「這說明英美在戰時也還是尊重人民的言論出版等民主自由的。英美兩大民主國家採取這些重大措置,正說明英美兩國是尊重和重視共產黨及其他黨派,和他們所代表的意見和力量的」……「同時,(他們)也有一些批評。他的批評對不對,是另外一回事。這種民主團結的精神,是值得讚揚和提倡效法的」……「全國各黨派能夠融洽的為共同目標奮鬥到底,這是英美的民主精神,也是我國亟應提倡和效法的。」
    ——《新華日報》1942年8月29日社論《民主精神[2]
  • 中國要實行民主政治,必須「取資歐美」,但又要避免歐美民主政治的一些流弊,更駕而上之,這正是中山先生的偉大識見。
    ——《新華日報》1942年11月12日「新華副刊」《民主的真義》,作者項軼[3]

1943年

[編輯]
  • 不論程度之深淺,美國是始終保有一種傳統精神的國家,那傳統就是民主。從華盛頓總統直到林肯總統,美國曆次的戰爭,都是為民主而打的;美國目前所參加的世界反法西斯侵略戰爭,也就是為民主,應當是為民主。
這原因一半是美國的立國是由於人民要求民主而來(獨立戰爭);一半是從這個立國基礎,使美國人得到一種體念,就是羅斯福總統對傑斐遜所下的評語:"傑斐遜對於人類之所相信者與今日之所相信者同:彼與吾人同信人類有自治之能力;任何帝王暴君獨裁者之統治人類,均不若彼等之自治。"
這信念是美國兩百多年民主政治的結論,不但是教訓着美國人民,而且應當是全世界人類的教訓。
——《新華日報》1943年4月15日短評《民主主義的利刃[4]
  • 每年這一天,世界上每個善良而誠實的人都會感到喜悅和光榮;自從世界上誕生了個新的國家之後,民主和科學才在自由的新世界裡種下了根基。一百六十七年,每天每夜,從地球最黑暗的角落也可以望到自由神手裡的火炬的光芒,——它使一切受難的人感到溫暖,覺得這世界還有希望。
從年幼的時候起,我們就覺得美國是個特別可親的國家。我們相信,這該不單因為她沒有強占過中國的土地,她也沒對中國發動過侵略性的戰爭;更基本地說,中國人對美國的好感,是發源於從美國國民性中發散出來的民主的風度,博大的心懷。
——《新華日報》1943年7月4日「新華副刊」《民主頌——獻給美國的獨立紀念日》,作者唐徵久,署名唐徵[5]。本文作者不是毛澤東
  • 美國的開國英雄共同持有一個信念,就是:人與人是生來平等的。關於這點,他們並沒有引經據典,寫出有系統的理論,而或許在他們看來也不必要做什麼理論的說明,因為他們覺得這本是自明的道理。他們演講,就講這個信念;他們寫小冊子,寫論文,就寫這個信念;他們行動,就要在行動中貫徹這個信念;他們流血戰鬥,仍只是為了實現這個信念。脫離這個信念而生活,那就是說,不把旁人看做是和自己平等的人,或者忍受旁人不把自己看做是和他平等的人的待遇,...對於他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試摘錄點當時美國獨立戰爭中的英雄的話來,就可看出他們的信念是何等單純而又何等執著。像年青的漢米爾頓(A. Hamilton)說:「人的神聖權利,絕不是從陳舊的字紙堆裡找得出來的,而是用神聖的大手筆,好象用太陽的光輝一樣,寫錄在人類的天性的全部中;那是永遠不能被人間的權威所塗抹或者遮蔽掉的」。這是何等的堅信啊!霍布金(S. Hopkings)又說:「一個人倘若有服從他人意志的必要,他就真是那人的奴隸!他有個惡劣的主人,他固然是奴隸;他的主人,縱然善良,他也仍舊還是個奴隸」。這又是何等鮮明的昭告啊!美國革命時代的民主戰士們就是這樣地尊重著他的民主的理想,而又這樣地判然劃分奴隸與自由人的道路,絕沒有徘徊中間的餘地。因此,當時還有一個人說:「在唯一可憎的出路只是執役作卑賤的奴隸的時候,誰又能不去拿起卜魯特斯(Brutus)的無情的刀,克林威爾(Cromwell)的鮮紅的斧,或者拉瓦雅克(Ravaillac,刺死法王享利第四者)的血染的刀呢?」於是當時的十三州的殖民地的人民就毫不遲疑地拿起他們的刀斧,打了七年仗,爭得了他們不做奴隸、而做自由人的地位。
這一切看來真是再平易不過的了。但假如不是真心誠意地承認並尊重自己以及旁人做人的權利,那還有什麼民主可言呢?所以在美國獨立戰爭發動的那一年,有名的湯瑪斯•潘恩(Thomas Paine)發表了一本宣揚民主觀念最有力量、對革命的發生有直接影響的小書,這本書的題目不過是《常識》二字(Common Sence)。歐洲的王公貴族所視為毒蛇猛獸的民主主義,對他們不過是常識,因為那已浸透在他們的全部生命中了。在這小冊中有這樣一句警句道:「在上帝眼光裡,一個誠實真摯的人,比古今所有的戴著冠冕的惡漢,對於社會還有價值些。」真正的民主戰士,就不過是最誠實最真摯的人。
領導反對奴隸制度成功的林肯曾根據了獨立宣言的精神而說:「方今是一個交換的世界,凡不願給旁人做奴隸的人,就應當不願以旁人做奴隸。凡拒絕旁人享用自由的人,自己也不應該享用自由;既然是立身在公平的上帝之下,這樣的人縱然有了自由也絕無久享之理」。這正是說,壓迫旁人的人自己也不能有自由,這是何等輝煌的真理啊。
——《新華日報》1943年7月4日「新華副刊」《真實的民主戰士》,作者羅泊[2]
  • 由於各個國家的歷史發展、社會狀況等具體條件的不同,他們各自所實行的民主政治,可能在形式和內容上,都存在着多少差異。但無論如何,它們之間有一個基本點是相同的,那就是政權為人民所握有,為人民所運用,而且為着人民的幸福和利益而服務。這樣的政權必然尊重和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使失掉自由權利的人民重新獲得自由權利;沒有失掉自由權利的充分享有自由權利;特別是言論、出版、機會、結社,這些作為實行民主政治的基本條件的人民的最低限度的自由權利,是必須切實而充分地加以保障的。
    ——《新華日報》1943年9月15日社論《民主第一[6]

1944年

[編輯]
  • 國際民主既然與國內民主不可分割,所以要想參加到世界民主國家家庭中去的人們,就無法違反國內民主的原則。
    ——《新華日報》1944年1月19日社論《國內民主與國際民主[7]
  • ……抗戰是為了民族的自由,為了人民的自由——自由不是專賣品,不是施茶施粥似的慈善事業。誰也不能自由到說:這玩意是我的,高興給誰就給誰。更不能自由到說:「我有分配自由的自由,你只有不自由的自由。……
    ——《新華日報》1944年1月22日短評《抗戰的人,應有自由[8]
  • 單說英美吧。英美是民主國家。這是人人公認的。……為了抗戰勝利,為了戰後和平,為了政治的進步,為了國際的地位,必須從保障基本的民主權利開步走。恐懼是懦夫,疑慮是自私,反對便是倒行。我們再度呼籲:保障人民的基本民主權利。
    ——《新華日報》1944年2月1日社論《人民基本民主權利的保障——論張君勵先生的建議案[9]
  • 人民所享有的民權,不能不是愈到下層,愈廣泛,愈直接。但選舉權雖對於中央,也是可以無限制地運用的。特別是代表人民的所謂代表機關,不論是國會也好,人民代表大會也好,必須由人民自己選出的代表組成,否則這種機關,便不是民意機關。
選舉權能否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運用,與被選舉權有沒有不合理的限制和剝奪,具有不可分離的密切關係。本來,廣義地說,選舉權就包括被選舉權在內,有選舉權的運用,就必有被選舉的對象;因而有選舉權的存在,就同時,有被選舉權存在。如果被選舉權受了限制,則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限制了。具體地說,假使某些人民被剝奪了被選舉權,則有選舉權的人就不能去選舉他們,因而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着限制了。所以真正的普選制,不僅選舉權要「普及」、「平等」。而且被選舉權也要「普及」、「平等」,不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選舉權,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除了「精神缺陷」或「被法院判處剝奪公權」的人們,以及漢奸外,任何人的被選舉權都不應該被限制,被剝奪。不僅不應該以資產多寡、地位高下、權力大小為標準,而且不應該以學問優劣、知識多少為標準,唯一的標準就是能不能代表人民的意思和利害,是不是為人民所擁護,因而也就只有讓人民自己去選擇。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幺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作投票的工具罷了。
最後應該說及的,是要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實行普選制,使人民能在實際上,享有「普通」、「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則必須如中山先生所說,在選舉以前,「保障各地方團體及人民有選舉之自由,有提出議案及宣傳、討論之自由。」也就是「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的完全自由權。」否則,所謂選舉權,仍不過是紙上的權利罷了。
——《新華日報》1944年2月2日社論《論選舉權[10]
  • 限制自由、鎮壓人民,完全是日德意法西斯的一脈真傳,無論如何貼金繪彩,也沒法讓吃過自由果實的人士,嘗出一點民主的甜味的。
    ——《新華日報》1944年3月5日「新華副刊」《強大而民主》,作者郁敏[11]
  • 我們尊重並且願意接受美國朋友善意的批評和建議,正如我們對孤立主義提出批評,應受到尊重一樣,這也是從彼此激勵互求進步以加強兩國人民的合作出發的。我們絲毫也不心存疑懼,認為美國朋友的批評是對中國內政的干涉。
    ——《新華日報》1944年3月15日社論《加強中美人民的合作[12]
  • 英國人民把言論、集會、身體等自由作為民主政治的基礎而加以無比重視,從美國方面也同樣表現出來。上引赫爾國務卿自稱一生為這目標奮鬥力爭的正是這個東西。
「平等」與「自由」為什麼被民主國家這樣重視,重視到認為沒有這就無從談民主政治呢?這是很簡單的。國父孫中山先生曾經說:「提倡人民權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相反的;天下為公,人人的權利都是很平的;到了家天下,人人的權利便有不平,......所以對外族打不平,便要提倡民族主義。對於國內打不平,便要提倡民權主義。」
英美民主政治所重視的平等,正是這一含義……假如至今英美仍不准人民有平等的權利,那末怎樣能夠談得到民主、怎樣能夠實現民治呢?說到'自由'也是一樣,如果連人民言論、集會、身體的自由都不允許,則民治從何談起?……英國沒有成文憲法,但是英國人民有平等有自由,所以雖沒有憲法也是民主國家。由此看來,民主政治的主要標誌是人民有自由平等的權利……
民主的潮流正在洶湧,現在是民權的時代,人民應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和身體的自由是真理,實現民主政治是真理,真理是要勝利的,所以高舉民主的大旗奮鬥着的世界和中國人民是一定要勝利的。
——《新華日報》1944年3月30日社論《論英美的民主精神[13]
  • 可見民主和言論自由,實在是分不開的。我們應當把民主國先進的好例,作為我們實現民主的榜樣。
    ——《新華日報》1944年4月19日短評《言論自由與民主[14]
  • 惟有我們的敵人日本和德國,才是只講一種自由的,他們的人民沒有政治自由,所以他們不會積極作戰。「有自由的國家不可侮,沒有自由的國家,雖暫時強大,最後還是要失敗。」這兩句話,更是不移之論,目前盟軍勝利的捷報,正在印證着這個真理。
……這正如前天座談會主席左舜生先生說的:「我們不去敦促,自由這一客人是永遠不會進我們的門的!」
——《新華日報》1944年5月16日社論《孫哲生先生論三種自由[15]
(註:孫哲生時任立法院院長)
  • 當清朝晚年,最初有人提倡洋務運動,主張學外國人造槍炮、辦工廠的時候,曾遭受一種激烈的反對。反對者並不能否認外國的確靠了槍炮機器而比中國強,他們說這一套都是外國人的東西,決不適用於中國……
原來,科學為求真理,而真理是不分國界的……現在固然再也沒有頑固派用國情特殊,來反對科學--自然科學的真理了。只有在社會現象上,頑固派還在用八十年前頑固派用過的方法來反對真理。曾聽見有一位鄉下老先生說:中國人坐汽車會發暈,這就證明汽車只是外國人的玩意。現在卻有些已學會了坐汽車的先生們說:中國人民倘過民主自由的生活,就會出亂子,所以民主只是適用於外國,不合國國情,豈不是同樣荒謬麼?
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這和機器工業比手工業生產更好一樣,在外國如此,在中國也如此。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國發展起來的民主,卻沒有隻適用於某國的民主。有人說:中國雖然要民主,但中國的民主有點特別,是不給人民以自由的。這種說法的荒謬,也和說太陽曆只適用外國、中國人只能用陰曆一樣。
—— 《新華日報》1944年5月17日「新華副刊」《民主即科學》,作者陳桑[16]
  • 一個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新聞:據說美國在馬紹爾戰場協助土人實行民主,讓他們自己選舉行政官。這是很平凡的事:從民主的美國來說,正應當如此。這也是不平凡的事:從不民主或尚未民主的國家來看,覺得新奇、覺得刺耳、覺得不平凡。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3日短評《平凡與不平凡[17]
  • 現在,假如我們承認戰後的世界是一個不可抗而又不可分的民主的世界,那麼要在這個世界裡生存,要在這個世界的國際機構里當一個」優秀分子」,第一就是立刻在實踐中尊重」新聞自由」這種人民的」不可動搖的權利。」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19日[註 1]社論《民主大家庭的家法[18]
  • 渥太華雜誌說:「英國人民對於反對黨的討論、辯論和評論,非常重視,所以由國庫撥款成立反對黨,使之評論政府。」看了這消息不免使人大吃一驚。理由不辨自明:讓人民來評論,這種辦法是不合於我們東方人的文化習慣的。東西文化的不同之點,恐怕這倒是一例。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25日短評《東西不同論[19]
  • 像林肯總統和羅斯福總統那樣的民主的政治生活中產生的領袖,是雖在戰時也一點不害怕民主制度的巡行的。他們害怕民主的批評和指責,他們不害怕人民公意的渲泄,他們也不害怕足以影響他們的地位的全民的選舉。他們不僅不害怕這些民主制度,而且他們堅決地維護支持這些民主制度。因此他們才被人民選中了是大家所需要的人。
只有忠於民主制度,堅決地依靠着民主主義這「生命的活力」的人,才能夠在民主制度下繼續存在;反之,害怕民主制度的人就是背離了這偉大的生命的活力,而終於會陷於死亡的絕境!
——《新華日報》1944年11月15日「新華副刊」《民主主義是生命的活力》,作者陳桑[20]

1945年

[編輯]
  •  必須真正做到民主動員,必須有民主政府持行並保障一切民主的措施,這真理還不簡單明了嗎?
    ——《新華日報》1945年1月18日「新華副刊」《工程師和民主》,作者韋華[21]
  • 中國人民為爭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貨,不是代用品。把一黨專政化一下妝,當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雖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願望相去十萬八千里。中國的人民都在睜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來欺騙我們啊!
    ——《新華日報》1945年2月11日[註 2]《是不是代用品呢?》,作者友谷[22]
  • 希特勒是個法西斯大獨裁者,但是,他還是安排了一個國會。一切事情都是希特勒獨裁,有的時候,他開次把國會。議長是戈林,議員都是納粹黨員。開會也很簡單。希特勒去咆哮一陣,戈林去重復一陣,不待討論,也用不著討論。納粹黨魁的話,納粹黨員組成的國會,問題已經很清楚了。議員的責任,是在他們兩位唱過雙簧後喝一聲彩,「哪」的一叫之後,什麽都通過了,國會的責任盡了。希特勒還是希特勒。但是,有一點很不同。走進國會後再走出來,已經得到了「民意」的擁護。這戲法早已戳穿,希特勒卻常常要玩玩的。大獨裁者是總要玩這套把戲的。
昨天報載:慕尼黑在上周未暴動,「革命精神熾烈」,這是真的民意了,「納粹調集坦克出動鎮壓」。希特勒要有他自己的「民意」,就叫戈林去說話。真的民意出現了,希特勒就派坦克去說話了。
——《新華日報》1945年[註 3]3月15日時評《希特勒的「民意」[23]
  • 考察新聞自由的三位使者二十八日到了重慶。但在中國,提起'新聞自由'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據統計,國民黨政府為管制報紙、通訊社、新聞記者及圖書雜誌出版事業、書店、印刷所和戲劇電影,頒布了二十九種特別法規。……此外,尚另有內政部公布的兩種。除明令公布的種種法規外,還有各種臨時指示電文。……三十三年六月,國民黨政府公布的《戰時出版品書刊審查辦法》,內容無所不包,例如其中規定的禁載標準十二條中第一項:「違背我國立國之最高原則者,」就籠統抽象,可以任意解釋;而照現行情況,所謂「立國的最高原則」,就是黨治。在這種情況下,主張民主的中國報紙,就厄運重重,動輒得咎。下面我們收集了一些在各種困難下的中國輿論界對於新聞自由的痛切呼籲,和對民主主義政策和殷切嚮往的部分材料,以供參考。——編者
言論出版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
「統制思想,以求安於一尊;箝制言論,以使莫敢予毒,這是中國過去專制時代的愚民政策,這是歐洲中古黑暗時代的現象,這是法西斯主義的辦法,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決不適於今日民主的世界,尤不適於必須力求進步的中國。」「所以我們的認識是……要想在戰後不愧為四強之一,……必先提高文化;提高文化,必須先有思想言論的自由」(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成都《新中國日報》)。……
「言論出版的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沒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便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不民主便不能團結統一,不能爭取勝利,不能建國,也不能在戰後的世界中享受永久和平的幸福。因此不僅在平時需要言論自由,在戰時更需要言論自由。羅斯福總統把它列為四大自由之首,邱吉爾首相也把它定為七項標準的第一項,正因為他們能這樣地重視它而且好好地名符其實地尊重它,所以才能在現在連打勝仗,並且要在將來建立和平。這一切擺在眼前的事實,正清楚地指出了我們今天應有的要求」(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昆明《雲南日報》)。
言論出版限制使人民愚昧和無知
「十數年來,因為檢查制度的樹立,使報紙的使命,未能充分達成;而在反映民意這一點,遺憾尤多,近年以來,……言論出版的限制加強,結果出版界的凋零,實為多年所未見;而報紙之所提供於國人的,幾於全國一致、千篇一律!」「我們認為這種現象是應該加以改良的,……一個國家社會的進步,全在文化的提高;而文化的提高,一在教育普及,二在出版事業興盛。我們對於有益可能的出版,如果過事『謹慎',勢將使出版事業趨於萎縮,而人民的精神食糧也感缺乏;終極的結果,使演成人民的無識和不知。以無識和不知的人民,固不足以言抗戰,更不足以談建國」(三十三年四月廿二日昆明《正義報》)。
是民主還是獨裁就看有無言論自由
「通訊與言論自由,乃是民主自由的基本要素。若沒有這種自由,則失去說話自由權的個人,必同時失去其他自由,自由既喪失,那就與奴隸無異,不能算是國民。一個國家,如果其所統治的人民沒有起碼的說話自由,則其統治必屬獨裁。而以現時術語稱之,則為法西斯的專制,斷乎不能是民主。所以爭取言論和通訊的自由正就是爭取民主的先着」。……(三十三年六月十五日成都《華西日報》)。
要以堅毅精神爭取實現民主政治
「新聞自由,是民主的標幟;沒有新聞自由,便沒有真正的民主。反之,民主自由是新聞自由的基礎,沒有政治的民主而要得到真正的新聞自由,決不可能。……(三十四年二月二日《華西日報》)。
……「就報紙而論,國內外消息由一個機構發出,凡是對某一方面感覺不快或者不方便的,永遠不會讓人民知道。……於是所有的報紙圖書雜誌,儘管種類不同、名目不同、地點不同,內容都舉一可以反三,全部相同。這不但浪費人力財力,其結果也會使人民的腦子一型化、僵化便化。有計劃的桎梏,這國度內的人民將會重返自然,成為木石,成為猿鹿,為葛天氏之民、為無懷氏之民,為羲皇上人!」(吳晗,三十年一月十四日昆明《自由論壇》)。
不做懦夫,不做奴才,使報紙為民主服務
「目前的事實,是報紙和輿論分了家,輿論被埋沒在每一個人民的胸坎中,報紙雜誌離開了現實,背叛了人民,孤零零地掛在半空中,不上不下,不進不退,不左不右,不死不活,只作為這時代的一個應有的點綴品罷了。」「與世無爭,與人無爭,是懦夫的行為;受辱不爭,受害不爭,是比懦夫更下一等的奴才行徑;我們是懦夫、還是奴才?我們在這樣一個時代,被侵略被壓迫的時代,要解放自己,要解放國家,應該先以剷除這不爭的惡性開始。我們要建設真正的民主政治、自由世界應從報紙能儘自己的責任、替人民服務、用公正的輿論來監督政府指導政府開始。」「報紙與輿論的合一,應該是當前最迫切的人民的要求!」(吳晗,昆明《自由論壇》三十四年一月十四日。)
——《新華日報》1945年3月31日第二版「輿論輯要」《新聞自由——民主的基礎[24]
  • 「現在是非變不可了!」「但如何變呢?」「我們只要看看人家。換句話說我們一切要民主。我們一切制度、政策以及其他種種,都要向着能配合世界轉變上去改造。」
    ——《新華日報》1945年4月8日第三版《中國需要「變」[25]
  • 「人有天賦的人權,人的自由與尊嚴不該為不正勢力所侵犯與褻瀆,人民是政府的主人而不是奴隸,……這從十八世紀以來,應該早已經是全人類共知公認的常識了。可是,在今天,在二十世紀的五十年代,世界上還有根本不承認人民權利的法西斯蒂,還有企圖用不正暴力來強使人民屈服的暴君魔鬼,還有想用一切醜惡卑劣的方法來箝制人民自由、剝奪人民權利的「法規」,「條例」,「體制」;還有想用「民主」的外衣來掩藏法西斯本體的魔術家和騙子,那麼我們在今天這個民主先鋒的誕生的日子,就格外覺得自己的責任的重大,也就格外覺得傑弗遜先生精神的崇高與偉大了。」
……「傑斐遜的民主精神孕育了兩個世紀以來的美國民主政治,傑斐遜的民主精神也推進和教育了整個人類的歷史行進。」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3日社論《紀念傑弗遜先生[26]
  • 「在另外一位名人教訓青年的文章中,我們又看到這類的話,要我們青年犧牲個人的自由和平等,來貢獻給國家和革命。乍看起來,這是很有道理的。為了國家利益和革命事業,我們應該貢獻出自己的一切。但這必須事先解決兩個問題,第一,我們那樣犧牲自己是真正為了國家和革命麼?第二,我們所有的一切是些什麼?」
……「一面說青年「根本不能談民主」,一面是叫青年「必須犧牲個人的自由」,這就是在我們這個國度里對青年所施行的「標準」的「民主自由」的教育。雖然有時也要牽着某些青年的鼻子,叫他們來唱唱「愛自由、愛民主」的歌調(但緊接在後面的總要露出那些什麼第一什麼集中之類的狐狸原腔來),那不過是為着要裝裝門面而已。」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5日第四版《民主和自由新論》,作者黃元真。[27]
  • 毛澤東,中國共產黨的最高政治家,曾經這樣表示出中國人民的希望:「我們並不需要、亦不實行無產階級專政。我們並不主張集體化,也不反對個人的活動——事實上,我們鼓勵競爭和私人企業。在互惠的條件下,我們允許並歡迎外國對我們的地區作工商業的投資……我們相信着,並且實行着民主政治」。他說得很對。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9日「新華副刊」《中國邊區報導》,作者福爾曼,Holt公司出版,譯自紐約時報[28]
  • 要真正做到出版自由,必須徹底廢除現行檢查辦法,還必須在紙張、印刷、交通運輸各方面都有充分自由的保障。
    ——《新華日報》1945年6月26日社論《出版業的危機![29]
  • 一切力量來自人民!一切光榮歸於民主!
    ——《新華日報》1945年7月2日第三版《一切光榮歸於民主——共產黨員怎樣學習民主作風(之二)》,作者李晉[30]
  • 曾經有一種看法,以為民主可以等人家給與。以為天下有好心人把民主給人民,於是就有了等待這種"民主",正如等待二百萬元的頭獎一樣。但是中外古今的歷史都證明了,民主是從人民的爭取和鬥爭中得到的成果,決不是一種可以幸得的禮物。
    ——《新華日報》1945年7月3日社論《爭民主是全國人民的事情[31]
  • 年青的民主的美國,曾經產生過華盛頓、傑弗遜、林肯、威爾遜,也產生過在這一次世界大戰中領導反法西斯戰爭的民主領袖羅斯福。這些偉大的公民們有一個傳統的特點,就是民主,就是為多數的人民爭取自由和民主。美國現在是反法西斯戰爭中聯合國四大主要國之一,擔負了徹底消滅法西斯、消滅侵略、建立世界永久和平安全的重大責任,從美國的革命歷史,從美國人民愛好民主自由的傳統精神,從美國人民的真正利益, 我們深信美國將繼續羅斯福的民主政策,不會忽視世界各處,尤其是中國人民的聲音,人民的要求。
    ——《新華日報》1945年7月4日社論《象徵民主自由的日子[32]
  • 在抗戰勝利中紀念「記者節」,每個新聞從業員都感到一點光榮,但是在光榮背後,對於戴着重重枷鎖而奮鬥過來的新聞記者,每個人也都有一份悲憤和羞慚。悲憤的是我們「文章報國」的志願和力量,在這長期的神聖抗戰中因為這種不合理制度而打了一個七折八扣,有消息不能報導,有意見不能發表,每天做應聲蟲,發公式稿,替人圓謊,代人受罪,在老百姓中間造成了「報紙上的話靠不住」的印象,圓謊八年,把中國新聞事業的聲譽和地位作踐無餘;而使我們羞慚的是在這麼長的年月中,中國新聞記者竟默認了這種不合理的制度,不僅不能用集體的力量來打碎這種銬在手上的鏈子,掙脫縛在喉間的繩索,居然有不少自稱新聞記者的人為這種制度辯護,用國情不同之類的話來替這種制度開脫,甚至有人由新聞記者搖身一變而為檢查官,用剪刀和紅墨水來強姦人民的公意。
    ——《新華日報》1945年9月1日時評《為筆的解放而鬥爭——「九一」記者節所感[33]
  • 一個民主國家,主權應該在人民手中,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而主權不在人民手中,這決不是正軌,只能算是變態,就不是民主國家。
……言論出版集會和人身自由是民主的起碼條件,但他們認為要求這些條件,是阻撓民主。沒有黨派的合法地位,沒有取消一切限制人民的法律和組織,不結束黨治,不實行人民普選,如何能實現民主?……請走上民主的正軌:把人民的權利交給人民!
——《新華日報》1945年9月27日社論《民主的正軌[34]
  • (路透社記者甘貝爾)問:中共對「自由民主的中國」的概念及界說為何?
(毛澤東)答:「自由民主的中國」將是這樣一個國家,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無記名的選舉所產生,並向選舉它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與羅斯福四大自由。它將保證國家的獨立、團結、統一及與各民主強國的合作。
——《新華日報》1945年9月27日第二版《毛澤東同志答路透社記者 中國需要和平建國》[34][35]
  • 這件慘案的事理至為清楚,責任也很分明:一般青年學生只不過激於愛國熱忱,憑了赤手空拳,起來要求民主反對內戰,究有何罪?而國民黨反動派竟採取殘暴手段,慘加屠戮,並在屠戮之後,為了嫁禍起見,還不惜含血噴人,肆意誣衊,居心惡毒以至於此,真是史無前例。但是人民是不會受欺騙的,人民是最公正的裁判者,國民黨反動派要想一手掩盡天下耳目,徒見其日益心勞力拙而已。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7日短評《人民是騙不了的![36]
  • 但是內戰一日不停止,民主一日不實現,中國學生的愛國運動卻是一天也不會停止的。中國青年繼承了從「五·四」到「一二·九」的光榮傳統,一定要和廣大人民團結在一起,為和平民主的實現和鞏固而鬥爭到底。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9日社論《中國青年的光榮[37]
  • 「一二·一」慘案的責任——反動者諉過共產黨
反動者企圖以「共黨煽動」(見中央社電及中央日報、和平日報社論),輕輕把「一二·一」慘案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但是七日的新民報說:「學生罷課反對內戰,當地軍警出動鎮壓……,在這情形中誰是誰非,幾乎不待判斷」,「看昆明學潮慘案,受害的卻是赤手空拳的學生,他們既無武器,更非軍隊,而竟受到武力的攻擊」;「這次慘案卻證明基本人權無保障……政府當局亟須反省」。國民公報在七日社論中,也指出:對「手無寸鐵」的學生施以殘殺,「雲南省地方當局之未能慎為處理應該負責」。
對青年應有民主態度——不可強加誣衊,動用武力
統治者於屠殺青年之餘,還沒有悔過的表示,但輿論界幾乎一致(除極少官報)主張政治應民主,特別對青年,千萬不應以武力對付,並當保障其身體、言論、集會、結社等基本自由。七日的大公報說:「今天是民主的時代,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治,正應該向民主大路上走,而民主精神,就是要多數人民關心國事,參與國事,在此前提下,政府可不必壓制人民關心國事」。時事新報也認為,對待青年「不當心存忌怕」;「不可強行壓制」,更「不可強加誣衊……指為某黨某派」。新民報(四日)說:「對付赤手空拳的學生,實在無動用武力之必要」,「我們主張在學校以內應當讓我們的學生儘量自由,……我們以為青年們對於政治問題的態度,不應躲避隔絕,而應多研究,多辯論,以期真正了解,我們政府正在實施『民主',我們以為這一點思想學術的自由是應當有保證的」。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11日第二版「輿論輯要」《「一二·一」慘案的反響[38]

1946年

[編輯]
  • 二十年來,尤其是最近幾年,我們天天見的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政府所頒布的法令,其是否為人民着想,姑置不論。最使人憤慨的是連這樣的法,政府並未遵守。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卻天天違法。這樣的作風,和民主二字相距十萬八千里!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們卑之無甚高論,第一步先看政府所發的那些空頭民主支票究竟兌現了百分之幾?如果已經寫在白紙上的黑字尚不能兌現,還有什麼話可說?所以在政治協商會議開會以前,我們先要請把那些諾言來兌現,從這一點起碼應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
    ——《新華日報》1946年1月1日[註 4],作者茅盾。[39]
  • 專制主義者不要人民聰明懂事,只要人民蠢如鹿豕,所以他是很不喜歡現代報紙的。新專制主義者,即法西斯主義者,他們比其先輩,就更高明些了。戈培爾的原則,就是把所有報紙、雜誌、廣播、電影等完全統制起來,一致造謠,使人民目中所見,耳中所聞,全是法西斯的謠言,毫無例外。到了戈培爾手裡,報紙發生了與其原意相反的變化,謠言代替了真實的消息,人民看了這種報紙,不但不會聰明起來,而且反會越來越湖塗。看德國,不是有成千成萬人替希特勒去當炮灰麼。
所以,有兩種報紙。一種是人民大眾的報紙,告訴人民以真實的消息,啟發人民民主的思想,叫人民聰明起來。另一種是新專制主義者的報紙,告訴人民以謠言,閉塞人民的思想,使人民變得愚蠢。前者,對於社會,對於國家民族,是有好處的,沒有它,所謂文明,是不能設想的。後者,則與此相反,它對於社會,對於人類,對於國家民族,是一種毒藥,是殺人不見血的鋼刀。
——《新華日報》1946年1月11日「本報八周年紀念特刊」《人民的報紙——為新華日報八周年紀念作》,作者陸定一[40]
  • 這些一切,只有證明全國人民及各民主黨派對實施綱領的意見,首先是對人民自由的主張,是切實的,迫切需要實現的,萬萬「撤銷」不得的。
    ——《新華日報》1946年1月18日第三版《實現自由是「不切實際」嗎?》,作者李新[41]
  • 這是一個老問題了,中國廣大人民文化水準太低,常使有些人懷疑他們是否有運用選舉權的能力;反對實行民主的人,更以此為藉口,企圖拖延民主的實行,並從而誣衊解放區的民主選舉。如象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和平日報》社論就可作為代表,那社論裡面說:「……共產黨拿『普選』和『不記名投票』來欺騙人民。誰不知道,中國人民有百分之八十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出,他們既不能記自己的名,更不會記共產黨所指派(?)那一群大小官吏的名了。這種政府只能叫做『魔術 』政府,不能叫做『民主政府』,共產黨人卻掩耳盜鈴,硬說『魔術』就是『民主』,簡直是對全國人民的一種侮辱」。這種說法,不僅是誣衊解放區的人民,而且推論下去就必然得出這樣的結論:中國人民還無法運用民主選舉,還應當由他們繼續「訓政」下去。居心何在,不問可知。假若將來中國人民個個都能識字了,實行選舉時一定便利得多,這是很明白的。現在中國人民文盲太多,進行選舉時非常麻煩,這也是事實。但是,無論如何,選舉的能否進行和能否進行得好,主要關鍵在於人民有沒有發表意見和反對他人意見的權利,在於人民能不能真正無拘束的擁護某個人和反對某個人,至於選舉的技術問題並不是無法解決的。解放區實行民主選舉的經驗便是明證。我們略舉幾個例子,看看解放區是怎樣選舉的吧:首先要說明,候選人決不是指派的,而是由人民提出的,在鄉選中每一個選民都可以單獨提出一個候選人。在縣選中每十個選民可以連合提出一個候選人。選舉的方法是分成兩種:一種是識字的人,寫選票;一種是不識字的人,則以投豆子代替寫選票。這是很久以來就採用了的方法,在實踐過程中又曾有過不斷的改進和新的創造。過去的辦法是由候選人坐在曬場上,每人背後擺一個罐或碗,因事不能到會的候選人仍然給他們空出位子,位子後擺上碗,每隻碗上都貼着候選人的名字,選民每人按應選出的人數發豆子數粒,於是各人便把豆子投入自己所要選的那個人碗中,在投豆子之前,先由監選人向大家說明每一隻碗所代表的候選人,一般說起來,不識字的老百姓總是特別留意於記憶的,在這件他們看來很鄭重的事情上,更是不致於弄錯。這種方法還有缺點,那就是當每個選民投豆子時,到會的人都可以看得見,實際上成了記名投票。後來就改變方法,把碗統統放到另外一個房子裡,除監選人在選民萬一記不清楚時從旁幫助說明外,其餘的一概不准在場。但這種方法仍有缺點,因為碗是仰着放的,那個碗裡已有的豆子多,那個碗裡已有的豆子少,都看得清楚,這樣就可能使後來的投票受到先前投票者的影響,因而不自覺的失去了自主性。補救這個缺點的方法,就是用紙把每一個碗都蓋起來,而讓投票者從碗邊上把豆子投進去。最近陝甘寧邊區的選舉中又創造了一種新的方法,在候選人數不多(鄉的選舉中候選人一般是不會太多的)的時候,依候選人的多少,發給選民幾顆,顏色不同的豆子,比如:黑豆一顆代表張××;黃豆一顆,代表李××;玉米一顆,代表趙××等,另外每個選民再發給小紙一張,如果想選誰,就把代表誰的豆子用紙包上,放在碗裡,同時包幾顆者作廢。這種方法非常適合農村文盲的無記名投票,在某些地方實行結果很好。以上只是略略舉幾種方法作為例證而已,此外也還有其他的方法。這些方法的創造證明了只要有實行民主的決心,人民的文化水平低與不識字都不會變成不可克服的障礙。那些信口誣衊解放區選舉,並企圖以此來拖延民主選舉之施行的謊言,完全沒有事實根據。才真是「對全國人民的一種侮辱」哩。
    ——《新華日報》1946年1月24日第四版《不識字的人,就不能選舉嗎?》,作者力民[42][43]
  • 「有兩種出版法:一、保障以及發揚文明之出版法;二、摧殘以及毀滅文明之出版法。我們中國需要哪一種?我們中國要不要走上文明國之大道,與其他文明國一起,在世界舞台上並駕齊驅?
文明國之道路就在於使人民的才智有發展之可能和真正的機會。出版是文明的指標,但文明國決不以其政府出版物而自豪,文明國常以民間出版事業之興盛而自豪,常以其民間出版物的品質之優良、種數與數量之眾多而自豪。英國如此,美國如此,法國如此,蘇聯,真正人民的國家尤其是人民自由出版之最高型。文明國在憲法中不僅保證人民思想、信仰、言論、出版之自由,而且明文宣告放棄檢查制度或禁止採用檢查制度。」
……「人民的自由出版是近代文明的道路;近代文明的道路就是要建設一個進步的民主的幸福的豐富的持久和平的世界;因此,它需要文明的創造,因此它需要文明的批判和自由研究——健全的文明都容許文明的批評,它沒有什麼經不起文明的批評之理——而文明批判與自由研究就需要不僅在一個民族內而且在諸民族間自由的精神交通,人民的自由出版就是這樣一個民族文明創造的交通機關。」
……「真正的出版法以人民的自由出版為常道,因人民的自由出版是思想信仰良心學術言論自由集中的反射鏡。我們能希望一個出版法站在近代文明之外不保障其發展嗎?」
——《新華日報》1946年2月18日專論《論出版法之修正(上)》,作者何思敬[44]
  • 立即釋放全國政治犯!嚴懲虐待犯人、毒殺犯人的兇手!未獲釋放的政治犯應切實保證他們的生命安全,不准再有虐待和私刑拷打犯人的非法行為。
    ——《新華日報》1946年2月18日第四版《快釋放政治犯》,作者齊野[45]
  • 打開我國的地圖,睜開眼睛一看,國民黨一黨專政下的地區,哪裡沒有災荒?單就報紙上發表的材料來看,可以看出災荒是異常嚴重的。如湖南、河南、安徽、廣東、廣西、江蘇、湖北、江西、四川,以及陝、甘、青、滇等省,真是遍地是災,尤其是湖南等地,實在是慘不忍聞。......「以農立國」的中國,立在這樣的農村大破產當中,還說中國沒有經濟危機,簡直是騙人,那只是國民黨一黨領導毫無辦法解決的自欺欺人的手法!……
老實說,國民黨內反動派的內戰及維持一黨專政的政策是建立在製造飢餓和災荒上的,所以這些救災的治本辦法,只有國民黨確定的和各黨派一道走上和平、民主的道路時,才能完滿解決。
——《新華日報》1946年3月30日社論《一黨獨裁,遍地是災[46]
  • 本市消息 內政部公開頒行一種限制人民遊行自由的法令,藉口是「恐稍有不慎,足以影響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寧」。據中央社訊,其要點如下:負責籌備遊行的人員,需於事前將姓名、年齡、職業、住址、遊行宗旨、集會地點、進行日期及時間經過路線等呈報當地「治安主管機關」。散發的印刷品和張貼的標語須事先送當地「治安主管機關」審查。上項法令,已由內政部發致全國各省市地方機關,本市市政府業已接到,且已分令警察局及各區公所「遵照辦理」。有了這個「法」的根據,今後各地當局更可以隨意於事先防止臨時禁止一切人民團體之遊行。人民遊行已無自由可言了。
    ——《新華日報》1946年5月13日第二版《人民自由又遭損害,內政部頒限制遊行法[47]
  • 現在,官方豢養的論客們更公然地企圖恐嚇人民,說國民黨是希望中國安定的,而共產黨卻希望天下大亂。其實「要變又要亂」的人是沒有的。中國人民和它的利益的忠實代表者中國共產黨,不但「要變不要亂「,而且正是要「以變止亂「,而且知道只有變方能止亂。與這相反,「要亂不要變」的人卻是有的,那就是國民黨反動派。他們企圖「以亂止變」。他們正在用各種可怕的亂來阻止他們的專政被改變。自然,他們也是希望某一種「 安定「的,但那並不是全中國的安定,並不是全中國人民的安定,而僅僅是他們坐在壓迫人民的寶座上的'安定'。他們那個小集團可以統治全國、為所欲為的'安定'。
    ——《新華日報》1946年5月17日社論《誰使中國不能安定?[48]
  • 作統治者的喉舌,看起來像自由了,但那自由也只限於豪奴、惡僕應得的自由,超出範圍就是不行的。也就是說你盡可以有吆喝奴隸──人民大眾的自由,但對主子則必需奉命唯謹的,畢恭畢敬,半點也不敢自由。
    ——《新華日報》1946年9月1日「新華副刊」《記者節》,作者小亞[49]
  • 「五四」運動以來三十年的中國史,就是學生愛國運動與人民自主運動密切結合的歷史,就是學生運動充作人民運動的先鋒和輔助軍的歷史。在一代的時間內,中國學生用自己的血、淚和汗寫下了中國民族 民主運動史上光輝的史頁,也是世界革命史上特出的史頁。事實證明:中國學生將一本過去傳統的愛國精神,繼續為自己祖國的獨立自主和民主自由而努力,也就是為世界和平而努力。
    ——《新華日報》1946年11月17日社論《爭取自由解放的中國學生 ——世界學生日獻辭[50]

1947年

[編輯]
  • 而在重慶被打得頭破血流的青年學生們的組織與行動也被當局宣布為「不合法組織……妨害治安」,而加以取締。反之,那些打人的暴徒,是合法的組織,是有益治安,而應力加保護。這就是合法政府的合法措施。
讓我們在這個不合法的罪名下繼續奮鬥,一直到「人民的憲法」出現的一天吧!
——《新華日報》1947年2月22日第三版《合法的罪惡》,作者門納[51]

誤傳

[編輯]
  • 不能因國民程度不高而拒絕民主,應用民主政治教育人民。
    ——這句話並非摘自《新華日報》1939年2月25日社論《民主政治問題》原文[52],只是笑蜀著《歷史的先聲》中為這篇社論歸納的小標題。
  • 民主的美國已經有了它的同伴,孫中山的事業已經有了它的繼承者,這就是中國共產黨和其他民主的勢力。我們共產黨人現在所進行的工作,乃是華盛頓、傑佛遜、林肯等早已在美國進行過了的工作,它一定會得到而且已經得到民主的美國的同情。美國正在用大力援助中國的抗日戰爭與民主運動,這是我們所感激的。
……七月四日萬歲!民主的美國萬歲!中國的獨立戰爭和民主運動萬歲!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摘自《解放日報》1944年7月4日社論《美國國慶日 ——自由民主的偉大鬥爭節日[53],《新華日報》1944年7月4日社論是《祝美國國慶[54]

需要更多來源

[編輯]

以下內容流傳於中文互聯網,但在當日的《新華日報》未能找到對應內容,請協助查找正確的日期或出處

  • 如何使青年的思想和行動能有正當的發展…可分兩種,一種是主張思想統制。這就是說,把一定範圍以內的思想,灌輸給青年,對於這種思想是沒有懷疑和選擇的餘地的。…另一種主張是思想自由。…只有自覺和自願,才能產生心悅誠服的信仰,和驚天動地的創造活動。一般民眾都是如此,青年尤其是這樣。如果走相反的道路,則結果都是十分可悲的。有許多事實說明在強迫注入的訓練之下,青年感到很大的痛苦…這種辦法是必須改正的。我們主張思想應當是自由的。
    ——《新華日報》1941年6月2日社論《青年思想訓練問題》
  • 軍隊國家化是新中國的基本國策,黨衛軍是法西斯和蔣介石才幹得事情,是欺騙人民的卑鄙手段。
    ——《新華日報》1944年2月14日
  • 中國青年在現階段中所從事的運動,應該是爭取民族獨立,經濟平等,和政治民主。為這三大目標而奮鬥的人,在歷史中就有他的地位。
    ——《新華日報》1946年11月17日

參考文獻

[編輯]
  1. 本社論發表於19日,不是網傳的9日,見參考資料
  2. 不是網傳的1月28日,見參考資料
  3. 本時評發表於1945年,不是網傳的1944年,見參考資料
  4. 不是網傳的2月1日,見參考資料
  1. 《新華日報》1939年2月25日第二版
  2. 2.0 2.1 《新華日報》1942年8月29日第二版
  3. 《新華日報》1942年11月12日第四版
  4. 《新華日報》1943年4月15日第三版
  5. 《新華日報》1943年7月4日第四版
  6. 《新華日報》1943年9月15日第二版
  7. 《新華日報》1944年1月19日第二版
  8. 《新華日報》1944年1月22日第三版
  9. 《新華日報》1944年2月1日第二版
  10. 《新華日報》1944年2月2日第二版
  11. 《新華日報》1944年3月5日第四版
  12. 《新華日報》1944年3月15日第二版
  13. 《新華日報》1944年3月30日第二版
  14. 《新華日報》1944年4月19日第三版
  15. 《新華日報》1944年5月16日第二版
  16. 《新華日報》1944年5月17日第四版
  17.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3日第三版
  18.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19日第二版
  19.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25日第三版
  20. 《新華日報》1944年11月15日第四版
  21. 《新華日報》1945年1月18日第四版
  22. 《新華日報》1945年2月11日第四版
  23. 《新華日報》1945年3月15日第三版
  24. 《新華日報》1945年3月31日第二版
  25. 《新華日報》1945年4月8日第三版
  26.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3日第二版
  27.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5日第四版
  28.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9日第四版
  29. 《新華日報》1945年6月26日第二版
  30. 《新華日報》1945年7月2日第三版
  31. 《新華日報》1945年7月3日第二版
  32. 《新華日報》1945年7月4日第二版
  33. 《新華日報》1945年9月1日第二版
  34. 34.0 34.1 《新華日報》1945年9月27日第二版
  35. 答路透社記者甘貝爾問[1]. 人民網. [2021-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1). 
  36.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7日第三版
  37.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9日第二版
  38.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11日第二版
  39. 《新華日報》1946年1月1日第五版
  40. 《新華日報》1946年1月11日第五版
  41. 《新華日報》1946年1月18日第三版
  42. 《新華日報》1946年1月24日第四版
  43. 盧毅. 「因為邊區有民主」:抗戰時期中共聲望的提升. 中延院學報. [2020-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8). 
  44. 《新華日報》1946年2月18日第二版
  45. 《新華日報》1946年2月18日第四版
  46. 《新華日報》1946年3月30日第二版
  47. 《新華日報》1946年5月13日第二版
  48. 《新華日報》1946年5月17日第二版
  49. 《新華日報》1946年9月1日第四版
  50. 《新華日報》1946年11月17日第二版
  51. 《新華日報》1947年2月22日第三版
  52. 《新華日報》1939年2月25日第二版
  53. 《解放日報》1944年7月4日第
  54. 《新華日報》1944年7月4日第二版

外部鏈接

[編輯]
維基百科中的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