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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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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不是要求,而是灵魂上的渴望。

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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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数的例子让我深信,上帝终将拯救那些动机纯正的人。
  • 祈祷不是要求,而是灵魂上的渴望。
  • “我既生为一个印度人便“应当”信仰我们的印度教;既然我可以根据我们印度教的信仰决定我这种合乎你们基督的精神的革命方式,那我又何必改信你们的基督教呢?”[1]
  • “在我看来,脱离宗教的政治是绝对肮脏的,避之唯恐不及。政治就是治国;国家福利应该成为具有宗教情怀的人,换言之,即神与真理的追求者所关心的东西。对我来说神与真理是同义词,如果有人告诉我,有一个神是违背真理的神,戓惩罚人类的神,那么我不会崇拜这样的神。因此,在政治活动中我们也必须建立人间天堂。”[2]
    • 大吉岭与基督教传教士谈话,1925年
  • “在我的内心深处,我习惯于说,虽然神可能就是爱,归根结柢,神是真理。……两年前我又更进了一步,说真理就是神。……我发现最能接近真理的途径就是爱。”[3]
    • 瑞士一次会议,1931年
  • “我喜欢你们的这位基督,但我不喜欢你们的基督教徒。你们的基督教徒是那么不像你们的这位基督。”
  • “如果基督徒真正按照圣经里找得到的基督的教导生活,所有的印度人今天都会成为基督徒”

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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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上帝我们的父亲看来,洁净而没有污秽的崇拜,就是要关心照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不让自己被世俗玷污。
    • 雅各书1:27
  • 你们偷窃、杀人、通奸、发假誓、献祭给巴力神、跟随自己根本不认识的神。 你们做了这些可憎的事之后,怎么能来到我名下的圣殿,站在我面前说‘我们一定会平安无事’呢?
    • 耶利米书7:9,10

池田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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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宗教信仰,是鼓励自己、振奋自己的至高精神力量。
  • 宗教是“为人而有”的,而人不是“为宗教”而存在的。
  • 世界宗教的任务在于实现和平。为社会做什么,这种善的竞争,才是宗教应该走的道路。
  • 信仰是“勇气”的焰火、“希望”的光芒、“不屈不挠”的精神。
  • 只有克服对差异的执著,宗教才能超越种族观念,向世界宗教的大道飞翔。
  • 佛法是让生命中无上的宝藏辉耀的“人本主义”轨道。
  • 救济“不幸”的人是真实的宗教。能够转换“悲惨”二字为“幸福”二字的,是活的宗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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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宗教信仰的考验并不是接受的人是否有能力宣布自己的信仰;它的考验是在乎它是否有能力去改变信徒日常生活的行为。
  • 没有宗教对话就没有宗教和平;没有宗教和平就没有世界和平。——孔汉思
  • 人类是唯一的动物,他爱护他的邻居就如同爱护他自己一样,但是如果对方的宗教神学有问题,他会割断对方的喉咙。—— 马克·吐温


  • 宗教上最深的误解——认为坏人没有宗教。
  • (神)并非孤立(于世界之外),人类以无穷的人性来领悟宇宙,因此没有任何事物是不能归于人性的。而这证明了宇宙的真理,事实上是人类的真理。——泰戈尔[5]
    • 1930年7月14日,爱因斯坦在位于柏林市郊的家中,迎接了印度诗人、哲学家泰戈尔,如是表示。泰戈尔称:“我曾用科学事实来解释这点——物质是由质子和电子组成,其中留有间隙;但物质也可以看作是两者联系的固体。类似于人类是由个人所组成,但他们有各自的人际关系,而这赋予了个人集结为人类社会。整个宇宙就是以类似的方式将我们连结在一起,是个人的宇宙。我一直以来透过艺术文学和人的宗教意识,来追求这种思想。”[5]
  • 无论如何,天主教并非基督教,因它遗背了圣经,背经离道。你们千万要小心它,因它就是圣经上所说的敌基督。——基督新教马丁‧路德宗教革命后)
    • 注:此为新教据天主教从君士坦丁堡政府以每人两个金币吸引人加入天主教的历史所定下的结论。当时君士坦丁堡人们为得金币,无论信与否都加入了天主教,及后更加入了很多与圣经互相矛盾的教条。
  • 我不能理解我们为何闲着没事要讨论宗教。如果我们抱持科学家该有的诚实态度,那必须承认宗教混杂着虚假的断言,没有真实的基础。上帝的概念不过是人类幻想的产物。对于那些暴露在自然力量下的原始人类,不难理解他们会将这些恐惧与害怕拟人化。然而如今我们已经了解了这么多自然现象,我们不再需要如此看待自然万物。我一直都不明白,假设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对我们到底有什么好处。这个假设导致了无数的问题,例如为何上帝容许苦难和不公正、富人对穷人的剥削利用以及各种他该为我们消弭的恐怖。如果宗教仍持续被教导,那绝不是因为这些思想说服了我们,而是因为有部分人士希望底下的人们保持沉默。比起吵闹与不满的群众,那些沉默的大众更容易统治,同时也更容易剥削。宗教正是一种鸦片,使民族麻痹而沉浸于一厢情愿的梦想,忘却了不公不义。也因此国家与教会一直是密切的联盟。双方都需要这种错觉,一位好心的神将会(如果不在人世就会在天堂)奖励那些不对抗不公义、毫无怨言默默完成工作的人们。这也是为何,把神视作一种幻想的这种想法总是被当作人类最大的罪过。——狄拉克[6]
    • 海森堡搜集了的1927年索尔维会议中一群年轻学者的对话,内容是讨论爱因斯坦普朗克对宗教的观点。包立、海森堡与狄拉克皆参与其中。狄拉克批评了宗教上的政治意图,而波耳则赞许了其光明面。对于其他的部分,狄拉克有如上的意见。
    • 海森堡对此接受各种意见。包立当时尚为一名天主教徒,从话题一开始便一直保持沉默,然而在被问及意见时他说道:“看来我们的好友狄拉克抱持一种信仰,而其指导原则是‘上帝不存在,而狄拉克是祂的先知’。”所有人包括狄拉克都大笑了起来。[7]
  • 在十三岁那一年,我舍弃了犹太人的宗教观。——《费曼手扎:不休止的鼓声》,致利薇坦(TinaLevitan),1967年1月[8]
  • 回头看看历史中最糟糕的时刻,总是人们相信某些绝对信仰与绝对教条的时候。他们如此认真严肃看待那些内容,使得他们坚持世界上其他人都得要同意他们的看法。——丹兹讲座系列演讲“价值的不确定性”,1963年[8]
  • 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同时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没有人性世界中的人性,是没有灵魂处境里的灵魂。它是人民的鸦片。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一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马克思主义始终认为现代所有的宗教和教会、各式各样的宗教团体,都是资产阶级反动派用来捍卫剥削制度、麻醉工人阶级的机构。
    ——列宁《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

法律法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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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国家地区分区 法律法规法例法令名称、条号、摘录
1787年09月17日通过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6条

The Senators and Representatives before mentioned, and the Members of the several State Legislatures, and all executive and judicial Officers, both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everal States, shall be bound by Oath or Affirmation, to support this Constitution; but no religious Test shall ever be required as a Qualification to any Office or public Trust under the United States.
前述之参议员及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合众国政府及各州政府之一切行政及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誓愿拥护本宪法;但合众国政府之任何职位或公职,皆不得以任何宗教标准作为任职的必要条件。

1789年通过1791年生效 美国 美国权利法案第1条修正案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1946年11月3日公布
1947年5月3日施行
日本 日本国宪法第20条
信敎の自由は、何人に對してもこれを保障する。いかなる宗敎團體も、國から特權を受け、又は政治上の權力を行使してはならない。何人も、宗敎上の行爲、祝典、儀式又は行事に參加することを强制されない。國及びその機關は、宗敎敎育その他いかなる宗敎的活動もしてはならない。
对任何人的信教自由都给予保障。任何宗教团体都不得从国家接受特权或行使政治上的权利。对任何人都不得强制其参加宗教上的行为、庆祝典礼、仪式或活动。国家及其机关都不得进行宗教教育以及其他任何宗教活动。
1946年12月25日制定
1947年01月01日公布
1947年12月25日施行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宪法第 7条 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46年12月25日制定
1947年01月01日公布
1947年12月25日施行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宪法第13条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1976年12月28日制定
1991年9月5日被取代
阿尔巴尼亚 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
Shteti nuk njeh asnjë fe dhe përkrah e zhvillon propagandën ateiste për të rrënjosur te njerëzit botkuptimin materialist shkencor.
国家否认任何宗教,并支持无神论宣传以巩固人民群众科学唯物主义世界观。
1982年12月04日通过
1982年12月04日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1982年12月04日通过
1982年12月04日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1986年04月12日通过
1986年04月12日公布
1986年07月0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第3款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1990年04月04日通过
1990年04月04日公布
1997年07月01日施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1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不限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
1993年03月31日通过
1993年03月31日公布
1999年12月20日实施
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5条 澳门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国籍、血统、种族、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经济状况或社会条件而受到歧视。
2006年06月29日修订
2006年09月0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 4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006年12月29日修订
2007年06月0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第3款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2004年11月30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宗教事务条例第2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012年04月13日通过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第68条

공민은 신앙의 자유를 가진다.이 권리는 종교건물을 짓거나 종교의식 같은것을 허용하는것으로 보장된다.종교를 외세를 끌어들이거나 국가사회질서를 해치는데 리용할수없다.
公民은 信仰의 自由를 가진다.이 權利는 宗敎建物을 짓거나 宗敎儀式 같은것을 許容하는것으로 保障된다.宗敎를 外勢를 끌어들이거나 國家社會秩序를 害치는데 利用할수없다.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一权利以允许建设宗教设施、举行宗教仪式等来保障。不得利用宗教引进外来势力或破坏国家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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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牟宗三讲演:〈中国文化大动脉中的终极关心问题〉,《中国文化的省察》,台北:联经,1983年,第130页,ISBN 9570812001
  2. Tendulkar, Mahatma, 1961, Volume 2, pp 189.
  3. Tendulkar, Mahatma, 1961, Volume 3, pp 143~144.
  4. 【仁医心路】台湾史上第一位博士:杜聪明. 2016-06-04. 
  5. 5.0 5.1 当爱因斯坦遇上泰戈尔. 2016-05-19. 
  6. Heisenberg 1971,第85–86页
  7. Heisenberg 1971,第87页
  8. 8.0 8.1 阳翎不肖生. 名人天才费曼:只有不太了解一个女人时你才会爱上她,因为你看不到她的缺点(喻研究热情). 2018-05-16.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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