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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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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

国家,有时又作,从广义的角度,国家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领土、政权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从狭义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

关于肯定/否定爱国主义,见爱国主义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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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列宁国家与革命
  • 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
    ——列宁国家与革命
  • 只要让我创造一个国家的迷信,我就不管归谁给他制定法律,也不管归谁给它编歌曲了。
    ——马克吐温
  • 在人类生活的壮丽行列中,我觉得真正可贵的,不是政治上的国家,而是有创造性的、有感情的个人,是人格;只有个人才能创造出高尚的和卓越的东西,而群众本身在思想上总是迟钝的,在感觉上也是迟钝的。
    ——爱因斯坦
  • 总是使得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事,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成天堂。
    ——F.荷尔德林(F.Hoelderlin)[1]
  • 在一个国家是唯一的雇主的国度里,反抗就等于慢慢地饿死。“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古老原则,已由“不服从者不得食”这个新的原则所替代。
    ——托洛茨基(L.Trotsky)于1937年[2]
  • “宁肯在自己身上忍受伤害……是非暴力的要素,我们选择它来取代对他人的暴力。并不是因为我低估生命的价值……而是因为我知道,这样做从长远来看牺牲的生命是最少的……使这个世界由于他们的献身而在道德方面更加充实。”[3]
    ——甘地
  • “我坚信如果国家用暴力消灭资本主义,国家本身就会陷在暴力的罗网里,永远不可能发展非暴力。国家代表一种集中的、有组织的暴力。个人是有灵魂的,但是国家作为一部没有灵魂的机器,决不会抛弃它以生存的暴力。因此我宁愿赞成托管理论。”[4]
    ——甘地
  • “我承认人实际上是按照习惯生活的,但是我认为让人按照意志生活更好。我也相信人能够把他们的意志发展到某种程度,从而把剥削减少到最低限度。我怀着最大的恐惧看着国家权力的增长,但它摧毁个人的人格,对人类贻害无穷,正是个人的人格才是一切进步的泉源。”[5]
    ——甘地
  • “古代共和国制国家认为,自己有资格用公权力管控公民的所有个人行为,理由是:对每个公民的身体和精神规训都与国家利益深切相关。古代哲学家们赞同这一观念。那些强敌环伺的小共和国或许向来奉行此种理念,因为它们长期以来深恐外患内忧导致国家覆灭,而不敢稍有精神懈怠和自制简疏。它们哪里等得及自由的长远善果?”[6]:17-18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自由
  • “长远看,国家的价值就是其所有成员个人价值的总和。一个国家若将拓展和提升国民心智的利益置于次要位置,却把行政技能或体现在繁琐事务中的类似实践技能这类细枝末节放在首位;一个国家若为使国民变成自己手中更温驯的工具——即便出于对他们有利的目的——而阻遏他们成长;那么它将会发觉:这群卑微弱小的国民令它无法真正成就任何伟大的事业;而它牺牲一切建造得尽善尽美的政府机制,到头来毫无益处;因为那个机制完全没有生命力——为了让它运转得更加平稳,国家已经根除了这一关键要素。”[6]:163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自由》
  •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江泽民《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1995年5月26日)

国家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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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中国人是不是?!为什么同样的中国人要少排,你是以国家为单位算还是以为单位算?
    ——丁仲礼反问中国中央电视台采访者柴静

国家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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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是,我们决不应该忘记,即使在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里,人民仍然摆脱不了当雇佣奴隶的命运。其次,任何国家都是对被压迫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因此任何国家都不是自由的,都不是人民的。
    ——列宁国家与革命
  • “所有的一切都是这样的:自由就是自由,不是平等或正义或公平,不是文化,不是人类的幸福,也不是安宁的良心。假如我的自由,或我所属阶级的自由、或我的国家的自由,是建立在许多人的痛苦之上的,促成这状况的体制就是不公义、不道德的。但假如我为了减轻这样的不平等而压抑甚至放弃我的自由,又不因此而令其他人的自由有实质的增加,那么,自由在绝对的量度标准下,是减少了。这‘减少’依旧是‘减少’;如果说‘虽然我的“自由放任式”的个人自由是减少了,某些不同形式的自由——“社会自由”或“经济自由”——却增加了。’——这是价值的混淆。”[7]:47
    ——艾赛亚·柏林《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

国家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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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成员共同怀有的目标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是一时冲动,并不重要,也可能值得他们生死与共,永远效忠,考虑在何种社会中民主可以存在时,最重要的是不能只着眼于民族国家。”[8]:6-7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国家一般指的是享有主权的政治社会。人数众多的而且享有主权的政治社会,其成员广泛地而且长期地有着共同利害关系。对这种社会的正式承认就使这一星球分成若干民族国家。民族国家作为人类一种组织形式,有的赞成,有的反对,不论他们说法如何,这种社会的存在,过去和现在都是不可动摇的事实。”[8]:45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民主国家公民必须相信错误难免。不仅仅是易犯错误,这是肯定无疑的,他们若非如此,就没有必要实行民主。在这个世界上,无须很多的经验即可认识到:即使在重大问题上以及在自己深信不疑的意见方面,人是多么易于出错。人不能无错,也相信人人都不免出错。”[8]:185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要加以怀疑的,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官员们的品质,而是他们的判断,而且,他们决定竞选就是表示要使自己成为公众经常质询的目标。经常受到批评应该是民主国家中每一个官员的家常便饭。那是一个负担,但应作为管理好政府而必须付出的一部分代价。”[8]:191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民主国家的公民须乐于以妥协的办法解决他们的分歧。民主的所有条件之中,这是最重要的,因为没有妥协就没有民主,而有关各方如不愿妥协,即无达成妥协的可能。”[8]:194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民主国家的公民必须容忍,要在三个层次上有意地忍耐逐渐增大的困难。首先,最基本的是要容忍不守成规。不守成规的行为是十分宝贵的。人类社会许多重要的进步都是大胆地违反成规的结果,很可能当时这些行为都曾使人惊怪或厌恶。初次出现的奇怪的或讨厌的行为,可能渐渐成为许多人生活中不可少的。想像力、个性、各种各样的见解,对民主深度的增加都会有不可估量的好处。法定和非法定的迫使人们墨守成规的压力必然会限制深度,损害民主。”[8]:199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民主国家的公民不仅必须乐于让别人过他们自己的生活而不加干涉,而且必须容忍人直接反对自己的信念与原则。”[8]:200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民主国家的公民必须容忍是怀有恶意或出于愚蠢的反对。”[8]:200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国家民主已经不够了。一方面民族经济上的互相依存,另一方面民族之间将来军事衡突的危险,这些把广大群众联在一起成为真正的全球社会,这个社会包括了而且超过了一切民族社会的重要性。这个全球社会的公民面临着共同利益的问题。人口急剧增加;饥荒已经开始,可以毁灭我们全体的核武器不仅存在,而且往往由不可靠的人掌握;地球的环境继续恶化。这些严重的问题影响着每一个人。只有他们所创建的社会获得具体的承认,而且每个人、每个地方都可以通过代表有机会参与决议,才可能以民主方式对付这些问题。世界政治现今的安排明显是不允许这样做的。”[8]:314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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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弗里德里希·海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二章 伟大的乌托邦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20-08-23.
  2. 弗里德里希·海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第九章 保障与自由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20-08-23.
  3. M. K. Gandhi, Non-violence in peace & war, 2nd edition, Ahmedabad: Navajivan, 1944, p. 49.
  4. Tendulkar, Mahatma, 1961, Volume 4, p. 11.
  5. K. N. Bose, An Interview with Mahatma Gandhi, The modern review, Volume 58, 1935-10.
  6. 6.0 6.1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 《论自由》, 牛云平 译. 商务印书馆(香港). 2017. 
  7. 庄子、穆勒、艾赛亚·柏林、梁启超. 《论自由》. 商务印书馆(香港). 2005. 
  8.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卡尔·柯恩. 《民主概论》, 聂崇信、朱秀贤 译. 香港: 商务印书馆. 198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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