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
外觀
學習是透過教授或經驗而獲得知識、技術、態度或價值的過程,從而導致可量度的穩定的行為變化,更準確一點來說是建立新的精神結構或審視過去的精神結構。
論學習
[編輯]孔子論學習
[編輯]-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 ——《論語·學而篇第一》
-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 (孔子說:「學習而不思考就會迷惘無所得;思考而不學習就不切於事而疑惑不解。」)
- 子曰:「由,誨汝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 ——《論語·為政篇第二》
毛主席論學習
[編輯]-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 ——毛澤東
其他
[編輯]- Eternal truths will be neither true nor eternal unless they have fresh meaning for every new social situation .
- 翻譯:永恆的真理如果不在新的社會形勢下賦予新的意義,要麼就不是真理,要麼就不是永恆的。
-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
- Histories make men wise ; poems witty; the mathematics subtle; natural philosophy deep ; moral grave ; logic and rhetoric able to contend .
- 翻譯:歷史使人明智;詩詞使人靈秀;數學使人周密;自然哲學使人深刻;倫理使人莊重;邏輯修辭學使人善辨。
- ——培根
- If you don't learn to think when you are young , you may never learn .
- 翻譯:如果你年輕時就沒有學會思考,那麼就永遠學不會思考。
- ——愛迪生
- Natural abilities are like natural plants that need pruning by study.
- 翻譯:天生的才幹如同天生的植物一樣,需要靠學習來修剪。
- ——培根
- 一息尚存,就學習不止,奮鬥不休。創造價值的為人之道,即在於此。
- ——池田大作
- 所謂一流,就是不斷地學習。不管是個人、團體,或某種文明,如果變得傲慢,忘記學習,那肯定會滅亡。
- ——池田大作
- 學海無涯進不休,人間處處任尋求。深研理論修基礎,實務參行效果優。
- ——鄧豐洲《勤學》
- 我們的事業就是學習再學習,努力積累更多的知識,因為有了知識,社會就會有長足的進步,人類的未來幸福就在於此。——契訶夫
- 學習和鑽研,要注意兩個不良,一個是「營養不良」,沒有一定的文史基礎,沒有科學理論上的準備,沒有第一手資料的收集,搞出來的東西,不是面黃肌瘦,就是畸形發展;二是「消化不良」,對於書本知識,無論古人今人或某個權威的學說,要深入鑽研,過細咀嚼,獨立思考,切忌囫圇吞棗,人云亦云,隨波逐流,粗枝大葉,淺嘗輒止。——馬寅初
- 我們不需要死讀硬記,我們需要用基本的知識來發展和增進每個學習者的思考力。——列寧
- 教學必須從學習者已有的經驗開始。——杜威
- 體力勞動對於小孩子來說,不僅是獲得一定的技能和技巧,也不僅是進行道德教育,而且還是一個廣闊無垠的驚人的豐富的思想世界。這個世界激發著兒童的道德的智力的審美的情感,如果沒有這些情感,那麼認識世界(包括學習)就是不可能的。 ——(前蘇聯)蘇霍姆林斯基
- 生活、工作、學習倘使都能自動,則教育之收效定能事半功倍。所以我們特別注意自動力之培養,使它關注於全部的生活工作學習之中。自動是自覺的行動,而不是自發的行動。自覺的行動,需要適當的培養而後可以實現。——陶行知
- 中國留學生學習成績往往比一起學習的美國學生好得多,然而十年以後,科研成果卻比人家少得多,原因就在於美國學生思維活躍,動手能力和創造精神強。——楊振寧
- 為了在教學上取得預想的結果,單是指導學生的腦力活動是不夠的, 還必須在他身上樹立起掌握知識的志向, 即創造學習的誘因。 ——贊科夫
- 如果學校不能在課堂中給予學生更多成功的體驗,他們就會以既在學校內也在學校外都完全拒絕學習而告終。——林格倫
- 你不能把這個世界,讓給你所鄙視的人。
- 讀書是學習,摘抄是整理,寫作是創造。——吳晗
- 青年是學習智慧的時期,中年是付諸實踐的時期。——盧梭
- 學習有如母親一般慈愛,它用純潔和溫柔的歡樂來哺育孩子,如果向它要求額外的報酬,也許就是罪過。 ——巴爾扎克
法律法規
[編輯]日期 | 國家地區分區 | 法律法規法例法令名稱、條號、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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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05月24日修正全文 1960年06月02日公布 |
中華民國(臺灣) | 引水法第28條 引水人領航船舶時,得攜帶有證件之學習引水人一名;如經船長之許可,得攜帶學習引水人二名。 |
參考文獻
[編輯]- ↑ 《毛澤東思想萬歲》1969年8月版,第37頁